三伏天,室外溫度直逼35℃+。
你在空調房里刷手機,外賣小哥在烈日下狂奔;你在辦公室里喝冰咖啡,建筑工人站在鋼筋水泥上暴曬;你吐槽天氣太熱不想出門,環衛工人在馬路上蒸桑拿。
有人拿命換錢,有人裝睡不認賬。
7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發出一記“重錘”——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
話不多,字字見血:津貼要發,工資不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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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5℃不是溫度,是底線
提示函說得清清楚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或者不能把工作場所溫度降到33℃以下的,必須發放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
內蒙古的標準是:高溫津貼每月180元。
180塊錢多嗎?不多。
但這是法律規定的錢,不是你老板的“恩賜”。
更狠的是這一條: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翻譯成人話——天太熱不讓你干了,工資一分不能少。
老板讓你歇,錢得照付。
二、別拿綠豆湯糊弄人
有些老板最愛說一句話:“我不是發降溫飲料了嗎?還要什么津貼?”
提示函直接堵死了這條路——用人單位應當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不得用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
綠豆湯是綠豆湯,津貼是津貼。兩碼事。
你給工人發一箱礦泉水就想把180塊錢打發了?
法律不答應。
三、誰在保護范圍內?
這次工會的“清涼”覆蓋面,比你想象的大得多:
- 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出租車司機
- 外賣配送員、快遞員
- 建筑、環衛、公安、消防
- 存在生產性熱源高溫作業場所的從業人員
從7月到9月,全區工會送清涼。
工會驛站、職工服務中心、工人文化宮——避暑場所、防暑設施、清涼包、醫藥箱,全都安排上。
這不是做樣子,是真辦事。
四、三類人,絕對不能安排
提示函特別點了三類人:
懷孕女職工——不得安排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33℃以上工作場所作業。
未成年工——同樣待遇。
不適合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患有心、肺、腦血管等疾病的,必須調整崗位,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體檢費老板出,不合適就換崗。這是義務,不是人情。
PS蒙媒君評
有老板會說:“不就180塊錢嗎?至于發個提示函?”
至于。
因為這180塊錢,是法律的底線。今天你能克扣180塊高溫津貼,明天你就敢拖欠一個月工資。今天你用綠豆湯抵津貼,明天你就敢用“公司困難”扣工資。
底線這東西,退一步就是萬丈深淵。
內蒙古工會這記“重錘”,砸的不只是180塊錢——砸的是所有想鉆空子的老板的僥幸心理。
如果你是勞動者——該拿的錢,一分不能少。不發?打12333,工會給你撐腰。
如果你是老板——別裝睡了。35℃以上,180塊錢,發就發了。別等罰單到了才后悔。
天熱可以忍,法律不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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