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深圳一位姓陳的老人用4055塊錢買了養老保險,合同上清楚寫著六十歲之后每個月可以領五十萬,他連續交了三十年保費,一次都沒漏掉,2025年6月老人滿六十歲,第一筆錢到賬以后,保險公司突然通知不再給錢,說是因為當年系統錄錯了,本來應該是一次性領錢,不是按月領取。
公司說1995年電腦系統不好用,工作人員填錯了條款,現在人早就不在了,沒法查證,這種說法聽著很熟悉,每次出問題,總會有人說人離職了、調崗了、檔案找不到了,但關鍵不在于人還在不在,而是簽合同的時候為什么沒有復核的步驟,在紙質保單的年代,連蓋章都得兩個人簽字,這種重要條款竟然可以一個人錄入,沒有人核對。
![]()
律師查閱了法律條文,發現《保險法》有規定,如果確實存在重大誤解的情況,保險公司需要在知道錯誤后的五年內提出撤銷請求,這份合同是1995年簽訂的,最晚到2000年就該采取行動,拖到2025年才來翻舊賬,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合同不是隨意捏弄的東西,不能想改就改。
其實類似案子挺多,浙江有位老人,保單上把“終身年金”印成“一次性領取”,法院判保險公司敗訴,福建也有個案子,保單字跡模糊不清,法院還是按紙面文字判賠,這些判決說明一個道理:企業內部系統出了錯,不能讓老百姓來承擔。
![]()
1995年那時候,全國保險單子基本靠手寫,用一支鋼筆和一張紙,蓋上章就算完成,沒有電子備份,也沒有統一歸檔,很多材料后來被當作廢紙處理掉,現在技術先進了,AI核保和區塊鏈存證都有,可三十年前的承諾,還卡在發黃的紙堆里沒人理會。
陳先生的保單,承載著那個年代普通人對制度的最后信任,他相信國家背書的公司,也認可白紙黑字的合同效力,如今一句系統出錯,就讓幾十年的等待化為泡影,這件事牽動了許多人,讓他們心里的那根弦悄悄松動了。
這個案子7月13號在深圳寶安法院開的庭,到現在還沒判下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