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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本文來源:中國人民大學、政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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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學:蔣方舟碩士論文注釋及文字表述存在不規范,但未發現學術不端行為,學校約談涉事學生導師,暫停其研究生招生資格一年
近日,“清華教授肖鷹實名舉報蔣方舟2019年提交的中國人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系統性造假”一事引發關注。
中國人民大學7月5日晚發布情況通報稱,認定蔣方舟對碩士學位論文注釋的重要性認知嚴重不足,其碩士學位論文部分注釋及個別文字表述存在學術不規范,但未發現存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4號)、《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0號)所列舉的學術不端行為。
以下為通報全文:
情況通報
針對舉報反映我校文學院2019屆碩士畢業生蔣某某碩士學位論文涉嫌學術不端一事,學校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責成校學風建設委員會依法依規啟動調查程序,核實舉報人陸續提交的舉報材料和被舉報人提交的說明材料,經全面、深入、細致的調查,形成調查結果報告。學校根據調查結果報告作出相關處理決定。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工作過程
2026年4月10日,我校文學院行政負責人收到郵件舉報,舉報人稱文學院畢業生蔣某某碩士學位論文涉嫌“全面造假”。收到舉報后,學校立即啟動調查程序,并將舉報受理情況告知舉報人。5月2日,舉報人向校學風建設委員會秘書處工作郵箱發送舉報材料。5月至6月底,校學風建設委員會秘書處郵箱先后多次收到舉報人的補充舉報材料。
接到第一次舉報后,校學風建設委員會迅速成立了由校內外8位該領域知名專家組成的專項調查組,并聘請知識產權法、行政法領域的法律專家全程參與、全程監督,保證調查過程和調查結果的合法性與公正性。調查組通過調取被舉報人碩士學位論文、比對文獻資料、多次問詢被舉報人相關情況等方式,對舉報材料和被舉報人的說明材料進行逐一核查,形成調查結果報告。
7月4日,校學風建設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對舉報事項和調查報告進行審議并形成決議。7月5日,學校召開相關會議,經研究作出處理決定。
二、認定情況
舉報人共提出23例舉報內容,被舉報人也提供了情況說明。結合雙方提供的材料,校學風建設委員會秉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不枉不縱的原則,對蔣某某的碩士學位論文相關事實認定如下:
1.注釋2、注釋4至注釋7、注釋9至注釋12、注釋14、注釋20存在引用文獻錯誤;
2.注釋3、注釋13和注釋18存在英文著作作者姓名拼寫錯誤、與原著出版時間不一致(將1959年寫成1955年、將1980年寫成1080年)、文獻名稱錯誤(將《政治正義論》寫成《社會正義論》、譯文不準確的問題;
3.注釋8、注釋15、注釋16存在將“轉引”標注為“直引”的問題;
4.注釋1、注釋17所對應的正文文字存在表述不準確的問題;
5.論文正文第35頁倒數第1行至第36頁第5行內容存在應注釋而未注釋的問題;
6.除上述情形外,舉報材料中提及的其他內容不存在學術不規范問題。
綜上所述,認定蔣某某對碩士學位論文注釋的重要性認知嚴重不足,其碩士學位論文部分注釋及個別文字表述存在學術不規范,但未發現存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4號)、《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0號)所列舉的學術不端行為。
三、處理結果
根據調查結果,依據相關規定,學校約談涉事學生導師,暫停其研究生招生資格一年;約談文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責令其限期整改;責令學位評定委員會文學藝術學分委員會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并切實進行整改。
誠摯感謝社會各界對我校學風建設工作的關心與監督,我校將舉一反三,壓實相關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學位論文全過程質量管理和監控機制,嚴把學位論文質量關,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
中國人民大學
202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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