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號下午5點多,在沈陽一個湖邊,有個喝多的男子自己下水游泳,結果不小心溺水了,三個玩槳板的人看到后趕緊劃過去,把他拖到岸邊,人是救上來了,可岸邊的臺階太陡,抬不上去,他們喊同行的另一個人幫忙搭把手,對方一直推脫,說自己不會游泳,還反問他們見義勇為就拉上來唄,拖了十來分鐘,才有人下水幫了一把。
施救的安先生提到,當時沒考慮自身安全,只覺得不能看著人出事,他們不是專業救援隊,但會游泳,也沒收錢或要求簽免責書,事后被救者的同伴反而責怪他們沒幫到底,安先生很生氣,覺得救人是自愿的事,不是必須做的,對方不動手還拿不會游泳當借口,等于白費了別人的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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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抬人不用下水,站在岸上扶一把就行,那人嘴上說怕水,其實是怕惹麻煩,這種情況不新鮮,南京去年也有類似的事,孩子落水時一堆人圍觀卻沒人伸手,人一多責任就散了,誰都想著別人會管,自己先躲開。
這個湖沒有監控設備,也沒有救生圈,連警示牌都沒有安裝,沈陽在五月開展了水域安全整治工作,但偏偏漏掉了這個湖的檢查,杭州西溪景區早已安裝了AI預警系統,而沈陽這邊還在依靠人工巡查的方式,安全問題只能靠運氣來保障,民間救援隊伍雖然很熱心,但他們沒有正式身份,也沒有保險保障,更沒有配合機制,每次行動后還得自己承擔可能的風險。
最讓人想不通的是,被救者家屬后來沒感謝救人的人,反而怪施救者事情沒做到底,好像好人就得一直管下去,你救了人,就要送到醫院,你中途找人幫忙,就是不夠真心,這種想法慢慢就把人心里的那點熱情給磨沒了。
那個喝醉的人自己跳進水里,組織聚會的人該不該負責,現在沒有明確說法,不過以前有過類似案例,一起喝酒的人出事以后,組織者賠了錢,這次如果繼續調查下去,估計又有人得重新考慮,勸別人喝酒很簡單,但出了事就不好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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