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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宣威一個村子里。
村民在村口老水井里發現一具女尸。
頭被塑料袋套著,手腳都捆著。
撈上來的時候,兜里還揣著1000多塊錢。
民警看了現場,說了一句:兇手不為錢。
那就是為人了。
2014年10月14號,宣威那個村子,有人路過村口那口井,往里看了一眼。
水面上漂著個東西,再仔細看,是個人。
民警來了,先抽水,井深3米,水深2米,水抽干了,尸體露出來。
頭上套著塑料袋,手腳都被捆著。
法醫說,她是憋死的。
死了大概一周,臉都認不出了,她上衣兜里裝著一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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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塊一張的,加起來1000多。
原封沒動,兇手不是圖財,褲子和鞋都穿得整整齊齊,沒受別的傷害,手機和鑰匙在井底找到的。
這人是誰?
民警正犯愁,一個姓陳的男人擠進人群。
他看了一眼衣服和鑰匙,腿一軟,站不住了。
是他老婆。
雷某,41歲。
為了百分百確認,民警抽了他們女兒的血做比對,就是她。
陳某說,他在外地打工。
10月6號,大女兒打電話,說媽媽一晚上沒回來。
他連夜趕回老家,找了好幾天。
還報過警,沒想到人就在村口的井里。
雷某平時在家帶兩個孩子。
大女兒14歲,小女兒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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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人際關系,成了民警排查的重點。
村里一打聽,消息來了。
雷某跟丈夫關系不好。
兩個人經常吵架,10月2號還大吵了一架。
會不會是丈夫干的?
民警去了陳某打工的工地。
工友證明,案發那幾天陳某沒離開過。
排除了。
雷某的大女兒14歲,懂事了。
民警去找她問話。
她說10月5號晚上,媽媽讓她和妹妹在家寫作業。
自己去麻將館了。
村口那家麻將館,走路幾分鐘就到。
之后媽媽再沒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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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也沒回來,她就給爸爸打了電話,麻將館里的人證實,雷某那晚確實來過。
人多,沒空位,她站著看別人打,大概23點30左右,大家困了就散了。
雷某也走了。
可她沒有到家。
從麻將館到家的這段路,出了事。
這段路,只有村里人熟悉,那口井,外地人根本不知道。
兇手大概率是本村的。
不是圖財,那就是為了別的事。
民警又去問雷某的大女兒。
問得細了一點。
你媽平時跟村里哪個男的來往比較多?
女孩想了想,說了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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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號晚上,媽媽去麻將館大概兩個小時后,有個男的來敲窗戶。
沒進屋,敲了窗戶就走了。
是誰她不知道。
還有一件事。
媽媽經常半夜給別人打電話。
那個人不是爸爸。
民警調了雷某的通話記錄。
一個號碼跳出來了。
通話極其頻繁,全在深夜。
機主叫阿金。
是陳某和雷某的侄子。
民警去阿金家找人。
他妻子說,阿金前幾天去西雙版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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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問,10月5號晚上阿金在家嗎?
他妻子說,她23點多睡的,睡前他在,醒了也在。
她覺得阿金整晚沒出過門。
可民警心里打了個問號。
你跟嬸子半夜通話那么頻繁。
案發之后人跑了。
這兩條擱在一起,太巧了。
民警趕到西雙版納,把阿金帶了回來。
一開始他什么都不認。
說跟雷某沒關系。
可通話記錄擺在那里。
來往的憑證擺在那里。
他解釋不了,最后交代了。
阿金說,他叔陳某常年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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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干農活的時候總找他幫忙,一來二去就熟了,然后越了界,兩個人心知肚明誰都不能說。
雷某是他嬸子。
比他大十多歲,這事傳出去,他在村里沒法做人。
10月5號那天晚上,他又去找雷某。
雷某不在。
等到凌晨他又來了一趟,兩個人在一起之后,雷某突然提了一件事。
她說要嫁給他,說她跟丈夫過不下去了,不想再過了,阿金說他當時就懵了。
他沒想過拋妻棄子,他只想維持這種見不得光的關系。
他拒絕了。
雷某不放,說你要是不答應,我就把咱倆的事抖出去。
讓全村人都知道,阿金說他勸了很久,雷某就是不松口。
他怕了。
怕妻子知道,怕叔叔知道,怕孩子知道。
怕自己從此在村里抬不起頭。
他用了最不該用的方式堵住了雷某的嘴。
之后他把雷某捆住,套上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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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著天黑扔進了村口的井里。
怕尸體浮上來,又扔了幾塊磚頭。
可尸體還是浮上來了。
辦案民警說,阿金交代的時候一直低著頭。
問他為什么套塑料袋,為什么綁手腳。
他說害怕。
害怕她又活過來。
經法院審理查明,阿金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被依法判處死刑。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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