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實控人張曦多項違規操作,讓易聯眾陷入輿論漩渦。
徐凡淋 付珊珊丨文
一紙公告暴露了福建一家上市公司前實控人多項違規操作。
6月13日,易聯眾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聯眾”)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廈門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前實控人、時任董事長張曦將上市公司當作個人的“信用背書工具”,私自違規擔保、借款、隱瞞訴訟仲裁,導致公司未及時披露,2018年至2022年報及2023年半年報存在重大遺漏。廈門證監局對易聯眾及張曦等人合計處以超2000萬元處罰。
![]()
公告顯示,在2018年至2023年近5年內,張曦利用易聯眾實控人身份,先后為關聯方北京京發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發置業”)提供5.5億元違規擔保,并將上市公司資金6000萬元通過京發置業輸送給個人。更離譜的是以上市公司名義為親屬提供5000萬元借款,5年間借款本息合計7.13億元。
張曦作為時任易聯眾實控人與董事長,為何違規為京發置業提供擔保?易聯眾的管理有何漏洞?面對處罰將如何處理?6月16日,山海新財經致電致函易聯眾了解情況,相關人員表示,京發置業是張曦原來一個關聯企業,涉及的案件調查,證監局已經有了初步決定書,公司已整改完善公章管理制度,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具體以公告內容為準。
01
前董事長違規擔保5.5億元
根據廈門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早在2023年2月,北京仲裁委員會受理了張利云請求易聯眾及相關方償還借款本息及逾期還款違約金7.13億元的仲裁,并向易聯眾及相關方寄送相關文書,張曦私自處理并隱瞞。
如此大額資金,張曦是如何在5年時間內得以瞞天過海?為何要違規給京發置業提供擔保?
企業網站顯示,易聯眾成立于2000年,于2010年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司以數字科技為基礎,圍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民生領域,專注打造全方位的整體解決方案和產品與技術服務體系,致力于以數字化重塑民生健康新生態。目前,易聯眾,擁有近40家控股公司,約2000名員工,業務涉及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根據公開信息,京發置業主營業務含住宅、商業、辦公等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建設,涵蓋項目策劃、設計、施工管理、銷售等環節。在2018年~2020年期間,易聯眾原實控人、時任董事長張曦通過關聯企業間接控股京發置業,并擔任京發置業董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京發置業在此期間屬易聯眾的關聯法人。張曦是京發置業的關聯方及原實際控制人,同時也是上市公司易聯眾的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
同時是京發置業與易聯眾實控人的雙重身份,為張曦后續違規擔保與借款提供了便利。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18年10月,張曦私自以易聯眾名義為自己及其關聯方京發置業向張麗云的5.5億元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占易聯眾2017年經審計凈資產比例的71.61%,構成關聯方提供擔保。
2020年5月和6月,張曦再次私自以易聯眾名義重新確認前述債務余額為5.42億元、5.55億元(已扣除債務抵消部分)提供擔保,擔保金額分別占易聯眾2019年經審計凈資產比例的62.02%和63.52%。
根據《證券法》,易聯眾應當在2018年至2022年度報告和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及時披露上述事項,但易聯眾未予以披露,相應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直到2023年11月28日才予以披露。
02
借款從個人到親屬
借款的“風”,從京發置業到張曦個人,再到親屬。
張曦私自為京發置業提供擔保外,2018年2月,還因個人資金缺口私自以易聯眾名義向蘇州諾金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諾金”)借款6000萬元,相關借款全部由蘇州諾金直接轉入京發置業名下銀行賬戶。借款金額占易聯眾2016年經審計凈資產比例的8.06%,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2018年4月,張曦歸還借款3000萬元,剩余3000萬元到2023年5月才歸還。這筆個人資金缺口的借款,占易聯眾2018年~2022年年度當期披露凈資產比例分別為4.39%、5.01%、5.51%。7.06%、14.94%。
更離譜的是張曦的這股“借款之風”還刮向了自己的妹妹。
2021年3月,張曦的妹妹張華芳(時任易聯眾首席戰略規劃師)存在資金缺口,張曦及張華芳私自以易聯眾名義簽署共同借款協議,與張曦、張華芳等3人向高彩娥借款5000萬元,相關借款全部由高彩娥直接轉入張華芳名下銀行賬戶,借款金額占易聯眾2019年經審計凈資產比例的5.72%,構成關聯交易。
而在2023年2月,北京仲裁委員會受理了張利云請求易聯眾及相關方償還借款本息及逾期還款違約金7.13億元的仲裁申請,并向易聯眾及相關方寄送相關文書,被張曦私自處理并隱瞞。
超7億元的司法仲裁,試圖瞞天過海的張曦,面對接踵而至的法案件,東窗事發。
2023年3月,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受理了蘇州諾金請求易聯眾償還借款本息及逾期還款違約金5558.27萬元的民事訴訟。
![]()
2024年8月,北京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易聯眾無需承擔相關違規擔保、違規借款事項的連帶清償責任。
2025年8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認定易聯眾無需承擔還款責任。上述共同借款占易聯眾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上半年報告,當期披露凈資產比例的6.7%、13.65%和16.52%。
上述訴訟,仲裁所涉金額7.68億元,占易聯眾2021年經審計凈資產比列的99.28%。對上述借款事項,易聯眾直到2023年11月28日才予以披露。根據2005年《證券法》相關規定,易聯眾連續5年未予披露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廈門證監局決定綜合上述事項,對易聯眾公司予以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張曦予以警告,并處以1750萬元罰款;對張華芳予以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
根據《證券法》及《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相關規定,廈門證監局擬決定,對張曦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張曦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或者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
作為上市公司的易聯眾,是否會觸及股票上市規則中相關強制退市的情形?根據《行政處罰告知書》顯示,易聯眾雖未觸及強制退市情形,但因上述多項違規事項觸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于2024年1月2日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張曦利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便利,私自以易聯眾名義為自己及關聯方提供擔保、借款、共同借款,并隱瞞前述事項由此引發的訴訟、仲裁,導致易聯眾未及時披露有關事項和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
03
曾是多家地產公司董事
作為上市公司易聯眾的實控人、董事長的張曦,不僅沒有保護公司利益,反而成了損害公司的第一推手。
回看其履歷,出生于1968年的張曦,1990年7月畢業于廈門大學,是廈門本土企業家。從公開資料來看,張曦不僅曾是易聯眾的實控人、董事長,還是多家地產公司執行董事、董事。
其中,從2004年起先后擔任重慶冠城置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駿杰置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駿豪地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重慶宏邦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重慶然諾建材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香港駿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任僑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廈門丹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
2012年,先后任北京京發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香港駿豪金融控股集團董事,大連駿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2013年5月,張曦通過易聯眾2012年度股東大會的審議,補選為董事會董事、審計委員會員,正式進入公司管理層。
2014年8月,易聯眾原董事長及實際控制人的創始大股東古培堅辭去董事、董事長等一切職務,張曦隨后接任成為易聯眾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
2015年11月,張曦以10.69億元的價格,協議受讓了易聯眾古培堅持有的易聯眾12.79%的股份,成為易聯眾第一大股東。
此后,張曦通過自身及一致行動人持續增持,進一步鞏固了對易聯眾的控制權,在2017年12月正式成為易聯眾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直到2023年11月29日,張曦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2024年3月,張曦所持易聯眾16.19%股份被司法拍賣,由周口城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2.88億元競拍取得,深交所隨后對張曦處以公開譴責處分。自此,張曦喪失對易聯眾的控制權。
2024年4月,廈門證監局對張曦作出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企查查顯示,目前張曦名下多家公司處于股權凍結狀態。
2024年5月8日,易聯眾因涉嫌未按規定披露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今年6月12日,這場持續兩年多的立案調查迎來階段性結果。
04
虧損持續擴大
易聯眾財報數據持續虧損呈現“增收不增利”狀態。
根據財報數據,易聯眾2025年度實現營業收入4.98億元,較2024年度的5.58億元,縮減10.71%;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扣非凈利潤-3186萬元;公司總資產9.49億元較2024年末的9.54億元縮減0.5%。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易聯眾累計未彌補虧損金額高達-1.985億元,超過實收股本總額的30%。這意味著張曦事件留下的負面影響仍在。公司近年來營收增長乏力甚至出現虧損,資產負債率處于相對較高水平。
2026年第一季度,易聯眾實現營業總收入6092.53萬元,同比增長2.63%;歸母凈利潤為-2783.78萬元,虧損同比擴大6%;扣非凈利潤為-2867.11萬元,降幅達18.77%。整體處于“增收不增利”的困局。
易聯眾費用結構與現金流方面,報告期內,第一季度毛利率為47.28%,同比下降1.52%;凈利潤低至-56.62%。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合計為5665.67萬元,三費占營收比高達92.99%。
對于證監會處罰,易聯眾是否有申請撤銷ST的工作計劃?今年5月25日,易聯眾現任董事長吳梁斌在接待投資者活動時表示,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則的規定,在滿足相關條件之后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相關風險提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