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期待已久的“新能源貨車增噸”有了最終確定。6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在官網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智能網聯汽車 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等2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車載事故緊急呼叫系統》強制性國家標準外文版(報批稿)意見的公示”,其中在《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 1589-2016)部分相關內容中明確“經研討決定本次修訂不增大新能源商用車總質量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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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貨車增噸”的行業訴求呼聲當然不是憑空而來。包括純電動和氫能技術路線車輛,由于配裝動力電池和相應配件導致車輛相對于傳統動力車輛自重偏高,同時對裝載空間也有一定影響,之于主機廠制造而言要通過系統性技術提升來強化產品性能和品質;之于用戶運營來說則要面對單車運輸能力不足的問題。由此,行業內有呼聲和建議對新能源貨車適當彌補“虧噸”,以利于支持新能源商用車發展,產品數據調研表明平均增重約 2000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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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等成立了《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標準起草組,開展標準研究與制定工作。基于系統調研、實驗測試及研討論證,在(報批稿)編制說明的第五章節“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過程、處理意見及其依據”中,對“新能源汽車總質量限值”,明確“經研討決定本次修訂不增大新能源商用車總質量限值” 。
保證安全 維護公平競爭環境
“新能源貨車增噸”當止
針對“新能源汽車總質量限值”修訂的相關工作,今年3 月 11 日,在北京召開各主管部門業務處及技術機構共同參加的協調會上,交通運輸相關領域從安全性、公平性、中歐限值對比、道路設施(稱重及自動放行)、技術發展與電池輕量化、經濟手段調控全生命周期收益等方面考慮,認為各種類型車輛應執行相同的總質量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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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專項試驗結果分析顯示,在法規限值基礎上,最大總質量繼續增加對制動性能有明顯影響,特別是在穩定性和駐車制動方面,“隨質量變化不明顯,增加 1 t~4 t 均能滿足標準要求且檢查到明顯變化”;增加3t 至 4t 時,制動距離和控制力“變化幅度會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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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實際運營情況的調研中了解到,新能源乘用車中存在的“崴腳”情況在合規新能源重卡中時有發生,主要原因是電動化帶來的整車特性改變與傳統底盤設計體系不匹配。顯然,在此情況下放行“新能源貨車增噸”,無疑對整車制造提出更高要求,對安全運營來說也埋下更多隱患;對公路設計標準、交通規范、服務體系構建等帶來全新挑戰。
不可否認的是,效率和效益的提升固然是運輸行業不懈的追求,但一切要以安全為基礎,以實現可持續發展有條件。“新能源貨車增噸”看似是對“虧噸”的彌補,實際是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對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的擾亂。
推進技術發展 鼓勵創新科技
新能源商用車迎來“4.0競爭”
既然標準嚴格限定,那么 “新能源貨車增噸”的訴求從技術層面能不能得到解決?答案是肯定的。最近時期,行業內多款輕量化新能源重卡推出,在實際運營中得到充分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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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柳汽乘龍翼威5純電動牽引車通過采用高能量密度電池、輕量化框架與大比例高強度鋼,實現整車跨越式降重,400度電量資源運輸牽引車(6×4)為自重低至8.8噸。歐曼銀河5M純電牽引車憑借全方位技術創新實現突破,整車重量處于行業領先水平,顯著提升運載能力。
除了依托材料應用、工藝創新、以及系統輕量化實現整車降重,包括電池輕量化在內的“車電協同”電池底盤一體化技術爆發顯著優勢。
不同于市場競爭的“刺刀見紅”,技術競爭從來都是百花齊放。經歷過“油改電”的1.0時代、油電共用的2.0時代,場景定制的3.0時代,商用車新能源化已經迎來全新的“4.0時代”,基于全新正向開發的新能源平臺,深度模塊化、集成化的產品必做層出不窮,性能和品質全面升級的多元產品也會助力更加高效、安全、經濟、環保的綠色運輸解決方案為用戶創造價值,造富于民,造福社會。
【總結】
從動力電池、驅動電機、電控系統,到先進智能駕駛輔助技術,我國汽車新能源化進程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技術創新突破歷程。在嚴格標準規范下,新能源商用車的發展不僅不會受阻,還會加快呈現百舸爭流、千帆競渡,推動產業變革,促進行業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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