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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歲的潘治繁,是一名有著 35年警齡的退休老民J。半輩子身著J服執法辦案,他始終堅信法律是守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然而從2009年至今,他卻陷入了一場長達十六年的產權拉鋸戰!作為當年334名集資股東的之一,他眼睜睜看著眾人用血汗錢購置的15畝國有土地被無償劃轉,合法產權憑證被扣押,207萬元征地補償款被長期截留,走完所有法定救濟途徑,最終只換來推諉、駁回與沉默。
一、一紙越權批示:半生積蓄換來的土地被憑空劃轉
上世紀90年代,為解決干J福利待遇偏低的問題,原邕寧縣公安局發動全縣民J自愿集資入股,創辦集體所有制的邕寧縣機動車輛安全檢測中心。項目全程無財政撥款、無單位出資,時任民J的潘治繁,和328名在職及退休同事,加上當地5名干部,共334人湊集139.1萬元,其中82.5萬元用于購置玉洞開發區15畝國有土地。
2004年,該地塊依法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證書明確登記權利人為邕寧檢測中心,而非任何行政機關。基于對單位的信任,將土地證及6份原始出資票據交由原邕寧縣公安局代為保管。2001年,檢測中心因政策調整停業;2005年撤縣改區后,主管單位變更為南寧市公A局。
事件的決定性轉折發生在2009年。時任南寧市公A局領導廖某濤,在無任何法律依據、未組織產權界定、未征求任何一位股東意見的情況下,僅憑個人在一份內部調查報告上的簽字批示:“我同意調查組的意見,該宗地收回后,使用權歸南寧市公安局所有”,便將334名股東合法擁有的15畝土地,憑空劃轉為行政機關資產。
沒有公告、沒有聽證、沒有補償,甚至沒有一句正式通知。2011年11月15日,市局后勤處派人赴邕寧公安分局,扣押了土地證及6份原始相關票據,至今拒不歸還!
二、十六年奔走無門:所有救濟途徑全線失靈
走投無路之下,潘治繁于2017年拿起法律武器,提起訴訟。他整理出集資花名冊、土地證、經辦人證言等完整證據鏈,堅信“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法律原則會得到維護。然而三級法院均回避土地權屬這一核心實體問題,僅以“雙方并非平等民事主體”為由,層層裁定駁回起訴。廣西高院的終審裁定,徹底關閉了司法救濟的大門——法院只談主體資格,不談產權事實。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2016年涉案土地中的6.9畝被征收用于玉洞大道拓寬工程,207萬元征地補償款已足額撥付至良慶區征地辦賬戶。但正因產權憑證被扣押,征地辦以“權屬不清”為由,將這筆款項一扣就是8年。潘治繁和其他股東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土地被開發利用,補償款近在咫尺卻無法支取,合法權益被懸置成了一筆無人認領的“死賬”。
2025年,潘治繁帶著最后一絲希望,與其他4名退休民警股東一起,向中央第13廣西巡視組提交舉報材料,最終收到一條的轉辦短信。在按照中央回復精神前往廣西區公安廳信訪部門投訴時,接待人員以“不屬于本機關管轄”為由推諉,讓找土地局、法院處理,更當場明言:“以后不要再來了,再來也不接待。”
十六年間,當年參與集資的老民J已有二十余人帶著遺憾離世!他們中有人一輩子堅守執法一線,如今健在的股東大多已年過七旬,潘治繁的身體也每況愈下,常年的奔波與焦慮耗盡了他的積蓄與精力!
三、鐵證閉環:違法事實無可辯駁
這起案件不存在任何事實模糊地帶,潘治繁手中保存的完整證據材料,形成了無可辯駁的閉環。
產權歸屬方面,334人集資花名冊、入股明細、銀行收款憑證、土地證、原始購地票據及經辦人證言相互印證,無可辯駁地證明土地系股東自籌資金購置,行政機關未投入任何資金。相關文件明確規定“產權界定應遵循‘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這是不可動搖的法律準則。
行政違法方面,涉案的收地批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明確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必須符合法定情形、履行法定程序并給予合理補償。相關部門既非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也未經過任何法定審批程序,僅憑個人批示便劃轉公民合法財產,屬于典型的越權行政、以權代法。
維權受阻方面,潘治繁整理的十六年來信訪回執、三級法院裁定書、中央巡視組轉辦記錄、征地辦補償款滯留證明等書面材料,完整記錄了維權的全過程,也清晰暴露了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巡視監督的全面失效。
作為執法機關,本應是法律尊嚴的守護者與踐行者。但在本案中,執法者卻帶頭違反法律,利用職權侵占公民合法財產,扣押產權憑證阻斷維權路徑,這種行為不僅嚴重侵害了潘治繁及其他股東的財產權,更徹底擊穿了法治的底線,損害了政府公信力!
四、底線訴求仍被漠視:正義何時能到來
如今,潘治繁已放棄所有額外訴求,僅提出三項最低要求:一是南寧市公A局立即歸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6份原始相關票據;二是依法發放207萬元征地補償款;三是厘清土地權屬,歸還股東合法資產。
這場持續十六年的產權糾紛,早已超越了個體利益之爭。它折射出基層行政權力不受約束的深層問題,也拷問著司法公正與監督效能。當執法者可以隨意侵占公民財產,當所有法定救濟途徑都淪為擺設,當最卑微的訴求都得不到回應,法治的根基便會動搖!
我們呼吁廣西壯族自治區及南寧市相關部門盡快介入調查,徹查這起行政權力侵占公民合法財產的案件,糾正違法行政行為,歸還潘治繁及其他333名股東的產權憑證,發放被長期截留的征地補償款。讓這些為執法事業奉獻一生的老人,能夠在有生之年看到正義的實現,安度晚年!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基于當事人(潘治繁)提供及陳述整理,相關事實以司法機關最終認定及官方披露為準。文中涉及的姓名、單位等信息來源于當事人提供材料,若有誤差,敬請聯系更正。本文僅客觀呈現當事人訴求及案件爭議,不代表對事件真實性及法律責任的最終判定。如涉及侵權或違規,請權利人聯系處理,我們將依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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