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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不錯的。被現實教育了這么多年,處理的速度和力度,都遠好過我的預期。最近的生活經驗似乎是,當我對某方面感到強烈失望時,總會傳來一些好消息。
一作解聘;通訊免職降級,職業生涯應該不會再有啥發展了吧?希望其他科研機構,能拿出點學術共同體 的骨氣來,對學術造假展現足夠的態度,別給這兩人新的機會。學術造假,就該“一次禁入”,而不是“治病救人”。
同濟大學打了樣,就看其他單位怎么跟進了。至少兩方面的后續動作值得關注。
一是經費來源。論文致謝里提到,研究受到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自然科學基金委、上海啟明星計劃 等多個項目的資助。作者拿納稅人的錢造假,作為經費授予和管理部門,是否應該對項目負責人和部分參與者追責。納稅人的錢不能說嚯嚯就這么嚯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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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s41586-024-08248-5
二是,其他幾所大學面對相同輿論,也成立了調查組的,多久能給出何種結論;是否會處理,會進行何種處理。
如果要再多說一點,講點還可以改善的地方,我可以想到兩點。
這篇Nature 的爭議,由來已久,有不少討論;文章也改了好多內容,無奈編得太糙,實在圓不過來。那么在形成輿情之前,學術委員會是否有機會更早進入,完全學術共同體內部的自我凈化。我總覺得,靠輿情處理學術造假,不是長久之計。
通報里提到“王某對實驗數據和論文質量失察失管”。王某也不過是杰青而已(其他回答里看到的,沒去核實),一篇Nature也不至于這么不大一回事。又或者說,Nature級別的工作,PI都可以不參與日常學術討論,挺不正常的。
簡而言之,有兩問。王某真的知識“失察失管”嗎?如果確實僅僅“失察失管”,這樣的科研工作模式應該被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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