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消品訊)今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通報,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拼多多平臺運營主體)因未按規定報送涉稅信息,經責令限期改正后仍逾期未完成整改,被依法處以10萬元罰款。此次處罰源于《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實施后的首次典型案例,彰顯了稅務部門對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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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海市稅務部門通報,《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810號)于2025年6月20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并公布實施,明確要求互聯網平臺企業于季度終了次月內,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身份、收入等涉稅信息。而拼多多在規定實施后,未按要求報送2025年第三季度相關涉稅信息,稅務機關已于2025年11月依法作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但企業雖啟動整改卻未在期限內完成,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遂依據法規作出10萬元罰款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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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處罰嚴格遵循法定標準。《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第十條明確,平臺企業未按期限報送涉稅信息、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被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亦對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義務作出配套規定,形成監管閉環。上海市稅務局在通報中強調,此次處罰幅度已接近頂格標準,旨在發揮警示作用,督促平臺企業依法履行涉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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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此次處罰的警示教育意義遠超罰款金額本身。《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的落地是國家健全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體系的重要舉措。稅務部門對拼多多依法處罰,既是對單個企業的規范,更是對全行業的引導,有助于推動平臺經濟形成法治公平的競爭環境,倒逼頭部平臺發揮示范作用,帶動行業整體規范健康發展。
稅務部門同時提醒,各類互聯網平臺企業需對照《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要求,全面自查涉稅信息報送情況,確保合規經營。后續稅務部門將持續加強平臺企業涉稅監管,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堅決維護稅收征管秩序,為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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