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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銀保監會嘉峪關監管分局等單位先后下發通知,明確了我市學科類校外培訓基準收費標準,并加強校外培訓預收費監管工作。收費標準究竟是多少,相關部門將如何加強收費監管,請大家隨教育小編一起來看……
一、收費標準
按照《通知》要求,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在統籌考慮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礎上,制定了我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基準收費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以班型劃分,10人以下班型每課時每人18元,10-35人班型每課時每人15元,35人以上班型每課時每人10元,收費標準上浮不超過8%,下浮不限。
標準課程時長為每課時45分鐘,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參照執行。對涉及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
二、資金監管
1. 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將所有培訓收費資金劃轉至銀行專用賬戶進行托管。
2. 收費項目與標準應在辦學場所、網站等顯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訓服務前向學員明示。嚴格按照所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收費,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每科超過60課時的課程培訓費用。
3. 開展培訓須與學員家長簽訂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學員合法權益。
4.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具發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員索要發票,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不得以舉辦者或其他名義開具收付款憑證,不得以收款收據等“白條”替代收付款憑證。
5. 校外培訓機構存在逃避資金監管、侵害師生權益等行為的,列入培訓行業“黑名單”,并納入有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來源:嘉峪關市教育局
《華夏文明導報 ·嘉酒周刊》系中國廣播電影電視報刊協會會員單位,是由甘肅省廣播電視總臺主管,甘肅廣電報業傳媒有限責任公司主辦,甘肅廣電報業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嘉峪關分公司、酒泉分公司編輯、出版、發行運營的一份綜合性文化類家庭生活周報。其前身為《嘉峪關廣播電視報》、《酒泉廣播電視報》,創刊于1993年,面向社會公開發行。本刊根據2012年全國文化體制改革精神實行“報紙、傳媒公司兩個機構、一體化運行”管理模式。圍繞“欄目內容、新媒體+科技、商貿、采編發行、項目運作、文化創意、賽事運營、品牌營銷和綜合服務”等多項產業板塊,力爭成為具有較強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和公信力的新型主流媒體,為讀者提供有益深度的新聞資訊,為客戶提供品效合一的優質服務。長期面向讀者征集新聞線索:如果您身邊有新奇、有趣的新聞線索,如果您身邊有新奇、有趣的新聞線索,可通過電話0937-6323000;15009478866;15193727064向我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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