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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女星大S去世一年多以后,圍繞她身后的上億遺產的糾紛,再度沖上熱搜。
大S剛去世時,丈夫具俊曄在社交媒體上深情宣告放棄繼承,要把錢全部留給大S的媽媽和妹妹。但一年多過去后,他突然改口稱當時是被岳母騙了,現在要重新起訴,推翻之前的協議。
結婚剛三年的丈夫,養著孩子的前夫,素來親密的妹妹和母親,三方都有說法。一時之間全網吃瓜,“‘好男人’崩人設”、“娘家吸血”還是“聯手制衡前夫”,各種陰謀論齊飛。
而這里面掌握最多的秘密的,莫過于那位將要以身入局的遺產律師。
在遺產律師眼里,人設崩塌、滴血驗親,都是再常見不過的戲碼。這些轟動全網的熱搜,不過是他們案頭上最溫和的一頁。
繼承關系的是錢,但又不止是錢。豪門、中產、拆二代,在外面再光鮮亮麗的人,到了遺產律師的桌前都會絮絮叨叨,出軌、背叛、童年創傷、重男輕女以及現實生存的算計,都在遺產分配那一刻迎來總爆發。
有時候,錢比愛更誠實,而死亡只是把真相揭露了。
“家理家族辦公室總架構師”羅麗雯曾接觸過一起“與時間賽跑”的案子。
女當事人找到她的時候,已經身患絕癥,被醫生斷言只有不到半年壽命。她戴著帽子遮掩疲態,看起來瘦小、精致又干凈,但說話仍然溫柔、表達清晰。
女人只有一個訴求,干干凈凈地和丈夫離婚,所有遺產交給她的兩個孩子,孩子交給自己最信任的公司高管撫養。
這件事并不容易。因為女人的“財產很復雜”,除了國內外的房產和存款之外,最值錢的是自己一手做起來的上市公司的股權和股份。
按照法律規定,這些財產中可能很大一部分要屬于婚后所得、夫妻共同財產,剩下的繼承部分,丈夫還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但女人和當時的丈夫結婚并沒有很久,還發現丈夫已經出軌。她的身后也沒有老人支撐。把錢和孩子給這個男人,肯定不放心;如果被男方發現妻子病重,馬上有機會繼承巨額遺產,他肯定也不會離婚。
所有動作必須秘密進行,律師用最快的速度給女人做了所有遺產方案,陪著女人從醫院出來,藏住針管,打扮得若無其事,和丈夫簽下了離婚協議。
離婚后不到半年,女方就去世了。丈夫后知后覺發現“被騙”,把律師和遺囑公證處全部告上法庭,一審敗訴。
對于大部分“高凈值”用戶而言,錢留到死后成為“遺產”其實是最壞的情況,他們有更多方式繞過法律的分配,避免動蕩發生在自己身后。但這些計劃中最怕的變數之一,就是婚姻。
法律規定,配偶、子女、父母同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原則上平分遺產。但加上婚內共同財產制度,一個有孩子、有配偶、有父母的人去世,ta的配偶理論上可能成為財產的最大受益人,“哪怕你只結婚一天”。
當如此巨額的財產可以通過“后天努力”再分配,許多荒誕的事也會隨之發生。
張婉靚律師辦過一起案子,女方在父親病重時發現自己的丈夫出軌了,給第三者的微信里面寫著:“等我跟她一起繼承這份遺產,我就離婚”。話中的“她”,毫無疑問指的是這個女生。
在張婉靚面前,女生細數這段婚姻中發生的種種,才幡然醒悟可能一開始就是一場騙局。雙方家境相差懸殊,女生是“大灣區富商獨女”,男方是體制內。雙方相親認識,男生嘴甜細心,一直對岳父母關照有加,因此一家人都對他沒有戒心。
這個女生算比較“幸運”的,在父親去世前發現了端倪,提前找到律師,讓父親立下遺囑,指定遺產由她個人繼承,成功將丈夫隔離在遺產外;但娘家出資的婚房、股權產生的婚內收入等,仍然被宰了一刀。
更多的當事人是在繼承發生后多年,才發現巨額遺產成了婚內共同收入,被“吃絕戶”了。這時候能操作的空間就基本沒有了。
在張婉靚律師看來,“獨生女”是繼承案件中常見的弱勢群體之一,從豪門到小產家庭皆是。她們作為女性不被鼓勵有攻擊性,因為獨生又沒有與兄弟姐妹競爭或合作的意識,往往默認“家人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家人的”,巨額財產在她們身上,是“懷璧其罪”。
而獨生女的父母也更容易因為焦慮“女兒以后沒人照顧”,下意識地去討好女婿,甚至甘愿多出婚房首付,有意不立婚前協議或明確的遺贈,試圖通過資產的混雜來“綁牢”一個女婿,反而主動拆除了婚姻的經濟防御屏障。
但凡事有兩面,在缺乏防人之心的同時,張婉靚接觸到的這些“獨生女”一旦成為“當事人”,往往也更容易配合律師,她們受過良好教育、好溝通。
即使有時當事人猶豫、優柔寡斷一點,只要張婉靚祭出殺手锏:“這樣下去,你爸媽辛苦打拼的錢就都歸別人了”,當事人立刻就狠得下心了。“她們的底線是‘欺負我可以,不能對不起我爸媽’。”
漫長的不公
如果說婚姻是遺產繼承中排名第一的威脅,那么緊隨其后的,大概是手足。
家理律師事務所天津分所主任姜春梅律師從業生涯里最遺憾的一起案子,是14年辦的一起遺產糾紛。一位六十多歲的老阿姨,想爭自己去世母親名下的一套房子。
老阿姨有三個姐姐,她是家中的老小。
她告訴律師,房子原本是她年輕時公司分給她的公租房。當時她心疼父母努力半輩子沒有自己的房,幾個姐姐眼看也買不起房,就自愿把自己的公租房掛在了父親名下。父女之間有協議可以證明,這只是掛名不是贈予。
姜春梅接下這個案子后,才在取證的過程中慢慢發現,他們父女倆那份協議寫得很模糊,法律并不能全認。更關鍵的是,房子早在九幾年就已經被買為私人所有了,錢全是老阿姨的母親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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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從房產局調取資料,查詢公租房的歸屬
而這些信息,六十多歲的老阿姨不是不記得了,就是不明白這意味著什么,“人的固定思維就是只會記對自己有利的東西。”
律師反復溝通,一點一點給她鋪設敗訴的心理準備。老阿姨自己的生活條件也還不錯,工作出色、婚姻幸福、后代優秀,按理不應該非常糾結這套房。
但開庭前一天,姜春梅收到消息,老阿姨割腕了。
她沒辦法面對的不止有敗訴,更是“背叛”。自己出于孝心把房子掛在父母名下,母親卻瞞著她把房子買私了,相當于“奪走”了這套房子。而這件事,很有可能是自己的姐姐攛掇的。
即使六十多歲的老人,也沒有“長大”到可以面對這種親情中的偏心和欺騙。
萬幸,老阿姨被家屬及時送到了醫院,沒有釀成嚴重的后果。開庭當天,她包著手腕還是到場了,接受了意料之中的敗訴。
在遺產案件中,這種“委屈”殘忍的地方就在于,問題不僅存在于這一個案件,而是漫長的數十年問題的積累;而問題的根源可能也不是法庭對面的原告或被告,而是已經逝去、曾陪伴你多年的那位長輩。
北京公也律師事務所孫福聰律師曾代理過一位女性當事人,不到30歲,父親因抑郁癥去世。女孩剛把父親安葬,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她被父親的私生子起訴了。
實際上,這個女孩早也知道父親有一個五六歲的私生子,父母也正是因為此事離婚。離婚后,父親和“小三”住到了一起,卻一直沒有辦結婚。
后來父親患上抑郁癥,時不時還給原配和女兒發郵件、發消息,說對不起她們母女倆,如果自己扛不住有個三長兩短,遺產要全部補償給她們。女兒心軟,疫情期間抗抑郁的藥不好買,女兒時不時還幫父親買藥寄過去。
但老人去世后,另一方卻拿出了一份紙質遺囑,白紙黑字地寫著所有遺產歸那個五歲的私生子,甚至包括自己的公積金、社保,一分不留。
孫福聰主張,在老人沒有生病、雙方都沒有所謂贍養行為的前提下,老人是先寫下遺囑,后給女兒發微信、發郵件,應當算變更了遺囑的內容。但法院最終認為微信和郵件不屬于遺囑變更的有效形式,缺乏法律效力,財產全部判給了私生子。
孫福聰覺得這個判決結果對自己的當事人來說確實“太不公平”,但他也不覺得那些郵件是老人純粹的謊言、虛與委蛇。他覺得那個父親更像是在“矛盾”。
“畢竟自己是出軌方,對于原配、對于女兒比較愧疚”,另一方面,小兒子才五六歲,孩子母親生活在外地,而女兒已經成年,和母親都是本地人,生活基礎會好一點,“他又覺得小孩更缺這筆錢”。“他整個人就是一個矛盾體,要不是矛盾體的話,我覺得他也不至于跳樓。”
公序良俗
在誦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志崢看來,面對老人的“無德”,子女也并不是完全沒有辦法。除了老人的意愿以外,法院審理還會考慮一個因素,叫做“公序良俗”。
楊志崢主任律師曾做過一個案子,老人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和老太太同住盡孝,小兒子遠在北京。老人去世時,卻將拆遷分到的三套房全部留給了小兒子,理由是小兒子跟老人哭訴自己在北京生活不易,需要錢;而且,小兒子生了孫子,而大兒子只生了兩個孫女。
這個案子上法庭的時候,楊志崢主任律師提出一個點,盡贍養義務的是大兒子,老人僅僅出于彌補心態就把房子全都交給小兒子,這符合我們認為的公允嗎?
其次,老人做出這樣的遺囑時,真的知道它意味著什么嗎?老人晚年患有阿爾茲海默癥,雖然沒有失去民事行為能力,但在她的印象里,房子還是90年代的幾萬塊一間,補貼給小兒子也只是一小筆錢。也許她并不是真的想做出如此不公的分配,只是認知出現了偏差。
基于這些信息,法院最終判決老太太的遺囑無效,兩個兒子均分遺產。
但誦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志崢也承認,這樣“有遺囑而不遵守”的案子非常難打。這起案子能說動“公序良俗”,更關鍵的點在于大兒子確實盡了贍養義務,鐵證如山。
公序良俗的潛規則之一,就是:“誰盡贍養義務,誰才有資格分遺產。”
照顧老人,醫院付款的發票、給老人買生活雜物的訂單、來往看望老人的車票,這些能證明盡了贍養義務的票據,都比眼淚更可信,也更“值錢”。
但這項原則也伴隨著顯而易見的漏洞。誦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志崢和同行們見過不少極端的案子:兄弟姐妹幾人,其中一方趁著老人行動不便,直接將老人“接”回自己家中,拒絕其他家屬探視,“囚禁式盡孝”。
等到老人去世,醫療單據有,照顧的證明有,甚至可能連遺囑都弄出來了。
在遺產繼承領域,這種操作基本是“無解”的,兼備了法律與公序良俗的底線,至于老人愿不愿意被這個孩子照料、會不會有更好的照料方式,就不是法院能考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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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往陵園的路上,人們各懷心思
許多律師提到,遺產繼承領域“沒有讓人感動的案子”。即使調解書上有時會白紙黑字地寫上“為免訴訟撕裂親情,故……”,但在律師視野所及,上法院分家的家庭鮮有還能和好如初的。
他們更愿意相信,在法庭之外,有更多沉默、平凡的家庭,不壯觀、不狗血,但更接近“家”的定義。
作者 小山 | 編輯 小山 | 實習 過云、大牛、維也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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