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資不抵債,手無專利,人員為0……首次公告卻只字未提,跨界“追光”的宿遷聯盛(603065.SH)被監管警示。
上交所對公司董秘予以監管警示
6月16日晚間,宿遷聯盛發布公告稱,公司及時任董事會秘書謝龍銳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對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上交所認定,公司此前披露的設立合資公司涉足磷化銦襯底業務的相關信息存在不準確、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等問題,可能誤導投資者決策。
監管警示決定書顯示,此次違規源于公司6月9日發布的一則跨界投資公告。當日,宿遷聯盛宣布擬與自然人朱蓉輝及匯智光芯人工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共同設立合資公司,從事磷化銦襯底的研發、生產與銷售。
公告稱,該項目一期固定投資1億元,建設周期10個月,達產后年產能12萬片4-6英寸磷化銦襯底;二期預計追加投資2億元,產能將擴充至40萬片/年。磷化銦作為光通信、激光雷達等領域的關鍵半導體材料,近期成為資本市場高度關注的熱點概念。
被收購方資不抵債
然而,這份看似前景廣闊的公告隨即引發上交所的問詢。在監管追問下,宿遷聯盛于6月13日披露的回復公告才暴露了諸多關鍵問題。經查,合作方匯智光芯實際僅為持股平臺,無任何實際經營業務,截至2026年3月31日凈資產為-21287.85元,已處于資不抵債狀態,且公司無任何在職人員。朱蓉輝及匯智光芯均未擁有與磷化銦襯底業務相關的專利技術。
此外,原公告中宣稱的“10個月建設周期”僅為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階段的預估時間,未包含項目立項、環評、安評等法定前置審批手續,也未涵蓋工藝調試、試生產及客戶驗證等關鍵環節,實際達產時間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上交所指出,宿遷聯盛在首次公告中刻意隱瞞合作方的關鍵負面信息,未充分揭示項目建設的重大風險,直至監管問詢后才補充披露,其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2.1.5條等相關規定。時任董事會秘書謝龍銳作為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公司業績持續下跌
公開資料顯示,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助劑及其中間體的研發、生產與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受阻胺光穩定劑、復配助劑、中間體、阻聚劑等。
4月28日,宿遷聯盛發布2025年年報,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3.0億元,同比下降13.8%;歸母凈利潤虧損1292萬元,同比下降132.8%;扣非歸母凈利潤虧損3430萬元,同比下降255.1%。
公司表示業績下降主要源于整個行業產能的不斷擴張,下游需求尚未有效恢復,導致市場競爭持續加劇,公司主要產品的銷量及售價同比有所下滑;受子公司南充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新建項目產線陸續轉固影響,公司當期折舊攤銷成本增加,相關產線尚處于產能爬坡階段,新增產出尚無法完全覆蓋折舊攤銷;公司期末對存在減值跡象的資產進行了全面測試并相應地計提了資產減值損失和商譽減值損失。
同日,宿遷聯盛發布2026年一季報。報告顯示,公司一季度營業收入為3.23億元,同比增長5.98%;歸母凈利潤為543.90萬元,同比下降30.10%;扣非歸母凈利潤為413.47萬元,同比增長4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