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馬俑、敦煌壁畫、傳統非遺紋樣等文化遺產遇上數字技術,古老文化正在以新的方式被記錄、傳播和利用。當文化遺產走向數字空間也帶來一系列新的問題:文物如何數字化?數字成果如何確權?文化資源如何在開放共享與版權保護之間取得平衡?
7月22日,2026世界互聯網大會數字絲路發展論壇在西安舉辦。在“文化遺產數字化·版權賦能”主題沙龍上,多位嘉賓圍繞上述問題展開討論。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中國辦事處主任劉華表示,西安作為十三朝古都和古絲路起點,是觀察文化遺產與數字技術融合的典型場景。她分享了近期觀看XR電影《玄奘西行》的經歷,該作品以《大唐西域記》等歷史資料為基礎,通過數字建模復原莫高窟、龜茲王宮和千年胡楊林,并借助動作捕捉技術,讓壁畫中的天宮伎樂重新“舞動”起來。
近年來,類似探索不斷出現。《黑神話:悟空》通過三維掃描將古建筑融入游戲,《哪吒之魔童鬧海》通過IP開發形成衍生產業鏈,《浪浪山小妖怪》也從動畫短片發展成為具有市場影響力的文化品牌。劉華認為,這些案例背后體現出一條共同路徑:文化遺產是源頭,數字化是路徑,版權是放大器,創意產業是結果。
但這條鏈路要真正運轉起來,并不只是技術問題。她談到,克孜爾石窟壁畫如果沒有被保存下來,就無法進行數字建模,保存下來的文化資源如何合法轉化為影像、體驗產品,誰可以使用、如何使用,都需要版權制度提供回應。“這些問題正是文化遺產數字化版權賦能需要回答的核心問題。”
![]()
在數字化過程中,技術首先需要解決的是如何將復雜的文化遺產轉化為可利用的數據。
世界互聯網大會文化遺產數字化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浙江大學文化遺產研究院副院長刁常宇表示,相比音樂、影視和圖書等領域,文化遺產數字化面臨更高的復雜性。
“凡是有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跟人類活動有關的東西,都能是文化遺產。”他說,由于文化遺產在形態、材質、尺寸、保存環境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將其轉化為計算機中的數據,需要綜合運用多種技術手段,建立適用于不同類型遺產的數字化方案。
刁常宇介紹,文化遺產數字化探索已經持續多年,浙江大學與敦煌開展的敦煌石窟數字化項目,是中國較早開展的相關實踐之一。但直到今天,行業仍在探索不同類型文化遺產的數字采集、加工和應用方式。
目前,數字技術已應用于考古研究、文物保護和展陳展示等領域。例如,考古研究需要精確測繪數據,文物保護需要長期監測數據,展陳領域則需要三維模型等數字資源。
隨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發展,文化遺產數字數據也面臨新的需求。刁常宇表示,未來需要進一步探索如何建設符合智能應用需求的數據體系,同時考慮文化遺產數據作為人類知識資源的長期保存和利用價值。
從技術采集到應用開發,企業也在探索文化遺產數字資源轉化路徑。
西安可視可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創始合伙人兼CEO寧澄宇表示,文化遺產數字化首先需要建立可應用、可管理的數字資產。在實際項目中,企業需要綜合利用掃描、建模、數據加工等技術,將采集獲得的數據轉化為適用于展示、傳播和應用的數字資源。
他指出,原始采集數據并不一定能夠直接用于影視、VR等應用場景,還需要經過進一步優化處理,在保留文化遺產特征的同時滿足不同應用需求。
與此同時,數字化后的文化資源如何使用,也需要法律規則進行平衡。沙龍上,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審判第一庭副庭長羅靜怡分享了一起傳統布依族刺繡紋樣侵權案件。
案件中,原告對傳統紋樣進行了簡單顏色調整,并進行了著作權登記,隨后認為他人銷售相關服飾構成侵權。法院審理時,并未簡單依據登記結果,而是結合文化來源、創新程度等因素進行判斷,認為相關改造未達到著作權法要求的獨創性標準,不應據此限制傳統文化資源的正常使用。
羅靜怡表示,該案件體現了司法實踐中的平衡:既保護基于創新產生的權利,也避免公共文化資源被不當壟斷。她認為,未來可以進一步發揮合理使用制度、二次創作版權保護以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作用,降低授權成本,推動文化遺產數字資源更有效傳播和利用。
采寫:南都記者黃莉玲 發自西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