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社會上都有人想要將《水滸傳》相關內容移出中小學教材及推薦書目。持此觀點者認為,這部古典小說客觀上對讀者產生了“毒害作用”。他們認為中國文學寶庫中優秀作品浩如煙海,完全不必從一部存在爭議的古典作品中選取教學素材,因而主張教育部門應明令禁止學校向學生推薦《水滸傳》作為課外讀物。
這種對《水滸傳》的質疑聲音確實存在已久,但這部文學經典果真如批評者所說的那般危險嗎?
《水滸傳》究竟講述了怎樣的故事?其核心主題又當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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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對此眾說紛紜,最傳統的解讀當屬是“農民起義的頌歌”。至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學界又提出“為市井細民寫心”的新解。九十年代則出現了“為流民寫心”的闡釋。
將《水滸傳》視為“農民起義的頌歌”是否合理?這種觀點確實有其依據。小說中描繪的大規模武裝反抗官府的情節,確實與中國歷史上連綿不絕的農民戰爭——不論稱之為起義、暴動還是造反——存在著內在聯系。
然而,這一觀點也存在明顯缺陷。若將其簡單定義為“農民起義的頌歌”,至少面臨三個難以自圓其說的問題:
首先,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漢中,真正出身農民的僅有九尾龜陶宗旺一人,且這個角色在作品中地位卑微,幾乎毫無存在感,沒啥戲份。
其次,整部作品并未真正關注農民的根本利益,特別是對土地這一核心訴求更是只字未提。
最后,若真是歌頌農民起義,為何后續又有接受招安、征討方臘的情節?因此,“農民起義的頌歌”這一說法雖有一定道理,但確實存在不少值得商榷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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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相對,近六七年來出現了一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些人說《水滸傳》是“中國人的精神地獄”。
這一論斷頗為驚世駭俗,該學者認為,當下社會道德水準下滑、諸多令人痛心的社會問題,根源在于《水滸傳》與《三國演義》對國民精神的負面影響,并聲稱幸而有《紅樓夢》這部“精神圣經”維系著中國人的精神世界。
將《水滸傳》視為“精神地獄”是否合理?確實,小說中確實存在大量血腥暴力描寫,但若因此全盤否定,以下幾個問題便難以解釋:
其一,“風雪山神廟”中,一個正直善良之人被黑暗勢力逼至絕境而奮起反抗,這種情節讓讀者感到酣暢淋漓。又如“拳打鎮關西”、“武松打虎”等展現反抗精神與英雄氣概的經典段落,至今仍膾炙人口,若將這些都簡單歸為“精神地獄”,顯然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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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這種評判存在以偏概全和雙重標準之嫌,《紅樓夢》中難道就沒有按現代道德標準來看值得商榷的內容嗎?將一部作品捧上九天,將另一部打入地獄,這種極端化的評價方式本身就不夠理性。
其三,若以此標準挑剔文學作品,不僅是中國,世界文學寶庫中的眾多經典都將面臨被否定的命運。因此,這種批評方式在文學研究領域是不可取的。
為何對同一部作品會產生如此天壤之別的評價?這主要源于作品內在的復雜性。倘若它僅僅是一杯“白開水”,便不會引發如此多元的解讀,正是由于其內涵的豐富性,才導致見仁見智的局面。
作為中國白話文學中第一部武俠題材巨著,《水滸傳》可謂寫盡江湖萬象,讀者在其中可以看到見義勇為、俠客精神、快意恩仇等豐富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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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若論《水滸傳》中“俠”之典范,非魯智深莫屬,聽聞鎮關西惡行,他挺身而出。遭遇小霸王周通強娶民女,他仗義出手。目睹生鐵佛崔道成欺凌老僧,他再次拔刀相助,“見義不為無勇也”正是其真實寫照。
仗義疏財亦是俠者風范,此中代表當推宋江。當然,魯智深救助金翠蓮時傾囊相助的義舉,同樣展現了這種品質。
一諾千金更是俠者必備品格,仍以魯智深為例,他承諾救助金翠蓮后,次日清晨便坐在客店門前堅守諾言,踐行著“救人須救徹”的信念。
至于“不計利害”,更是梁山好漢的共同特質,他們行俠仗義時從不計較個人得失。
總而言之,“俠”代表了一種精神與行為模式,在體制之外,憑借個人力量維護正義。而要行俠仗義,必須具備過人的武勇,于是便產生了“武俠”形象,進而形成了獨特的傳奇文學——武俠小說。行俠仗義是我們民族文化的寶貴傳統,若無此傳統,我們的文化便會偏向柔弱。倡導俠義精神,實則是在呼喚面對公平正義時的熱血與擔當。
這種精神也并非中國獨有,全世界范圍內都流行著類似的俠客形象和精神,其與《水滸傳》的精神內核頗有相通之處。
明末文人陳繼儒曾精辟指出:“天上無雷霆,則人間無俠客。”這種對應關系深刻揭示了俠客存在的社會基礎。《水滸傳》固然有俠義的一面,但也存在著“亦俠亦盜”的另一面。所謂“盜”,廣義上指破壞社會秩序、實施人身侵害、血腥暴力等行為。
小說中這類描寫確實不少,首先是殺人越貨,梁山好漢占據山寨后,主要依靠打劫客商、洗劫村鎮維持生計,林沖初上梁山時,王倫要求他交納“投名狀”便是明證——要么殺人,要么劫財。
更令人發指的是開設黑店、橫行水道,除了眾所周知的孫二娘,朱貴也曾向林沖坦言自己經營著類似生意:用蒙汗藥麻翻客商,“肥的熬油,瘦的做餡”。還有張橫那句令人膽寒的“吃餛飩還是吃板刀面”,活畫出水盜的兇殘面目。
這些人物上梁山后被稱為好漢,但在此之前他們害過多少無辜?這確實是作品中的“正義盲點”。
此外,劫掠城鄉、草菅人命的情節也屢見不鮮,江州劫法場時,李逵揮動板斧“排頭砍去”,傷亡者多是圍觀百姓,為逼朱仝上山,他竟將知府幼子劈成兩半,更令人發指的是,因不滿旅店主人女兒自由戀愛,他不僅殺人,還變態地肢解尸體。
這些內容顯然不具有正面價值,故稱“亦俠亦盜”。
除這一基本判斷外,還可以從“大傳統”與“小傳統”交融的角度解讀《水滸傳》。
在文化研究領域,通常認為一個社會的文化脈絡包含兩大體系:“大傳統”代表著由知識精英主導的、見于經典文獻的上層文化;而“小傳統”則是指活躍于市井江湖、口耳相傳的民間文化。而《水滸傳》正是這兩大傳統相互交織、深度融合的杰出產物。
具體來看,“大傳統”的烙印在書中清晰可見。例如,我們所推崇的“見義勇為”這一品德,其概念源頭便可追溯至《論語》——孔子有言:“見義不為,無勇也。”事實上,儒家思想本身也蘊含了某些俠義精神的雛形,比如曾子所說的:“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這種重然諾、擔重任的氣節,不正是俠者風范的體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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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墨家,其學說與俠義精神的關聯更為直接和緊密。墨家主張“摩頂放踵,以利天下”,其門徒“赴湯蹈刃,死不旋踵”的犧牲精神,與后世俠客的行為準則一脈相承。正如史學家呂思勉在《先秦學術概論》中所指出的:“墨之徒黨為俠,多以武犯禁。”這里的“以武”強調的是憑借個人勇力“犯禁”則點明了其行為往往游離于官方體制與法律框架之外,以非常手段尋求正義。
“大傳統”中對俠義精神的推崇,在司馬遷的《史記》中達到了一個高峰,其中特辟《游俠列傳》,并深刻指出:“緩急人所時有……有道仁人猶遭此災,況以中材而涉亂世之末流乎?其遇害何可勝道哉!”正是在這種對世事艱難的洞察下,俠者的價值得以凸顯。太史公以“言必信,行必果”、“己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羞伐其德”等詞句,為俠義精神作出了經典的定義與頌揚,這無疑是“大傳統”對俠文化的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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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水滸傳》的血肉則大量汲取自民間“小傳統”,水滸英雄的故事,早在宋代就已成為說書藝人在勾欄瓦舍中不斷講述的故事了,出名的作品有《花和尚》、《武行者》、《青面獸》、《石頭孫立》等,此外雜劇里也有很多,如《黑旋風》、《爭報恩》、《黃花峪》等等。
這些民間小傳統和大傳統雜糅到一起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水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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