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李茂佳 馬嘉豪
近日,曾因舉報虐貓行為、持續遭受網暴和“人肉開盒”的上海動物保護志愿者“芝麻”(化名),又有了令人揪心的新遭遇。
7月22日,“芝麻”的父親陳先生向封面新聞記者透露,“芝麻”于7月17日因不堪一系列的網暴以及被低俗造謠,給他留下遺言后輕生,萬幸最終被搶救回來。
“有網友對我女兒持續造黃謠,發布不實信息,目前‘開盒’源頭還沒有偵破。接下來,我將協助女兒用法律維權。”陳父表示。
上海警方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不堪長期被網暴造黃謠 動保志愿者輕生
陳先生回憶,17日凌晨兩點左右,他突然驚醒,翻看手機發現女兒發來的留言,內容異常,疑似交代后事。
察覺情況危急,陳先生立即趕往女兒住處,并緊急撥打120。“我趕到時,女兒處于情緒失控的狀態,被送上救護車后便陷入暈厥。好在送醫急救后,生命體征平穩,目前她仍在醫院接受休養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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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輕生后被緊急送醫。
陳父向記者出示了醫院診斷記錄顯示,“芝麻”就醫時意識喪失、頸部損傷、雙側腕部損傷。
“身體的傷口正在慢慢愈合,但更深、更難恢復的是精神創傷。”陳先生痛心地表示。
據陳父介紹,此次女兒輕生,核心原因是長期疊加的網絡暴力,尤其是近期集中爆發的惡意造黃謠、誹謗攻擊。
陳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圖顯示,有“芝麻”頭像的低俗照片在網絡群聊中流傳,更有網民惡意捏造謠言,謊稱“芝麻”使用擦邊照片、交換私密圖片等內容。
讓陳先生難以接受的是,網暴來源不僅有虐貓群體,還有混入動物保護志愿者隊伍中的一些人員。“很多謠言、泄密、背刺,都是這批人做的。”
陳先生透露,“芝麻”被“人肉開盒”的信息源頭,疑似來自志愿者內部人員的泄密,惡意背刺行為,讓女兒徹底心寒崩潰。
“真不理解他們到底要干什么。”在陳先生眼里,女兒一直很優秀,曾任職于位列全球前三的咨詢公司,此后自主創業,為人善良正直。
“近七八個月來,女兒持續投入大量時間、精力參與動物保護志愿工作,我們做父母的,對此一直表示支持。”陳先生萬萬沒想到,女兒竟會被“人肉”,“可能是她風頭太露了,搶了一些人的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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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診斷記錄。
陳先生說,目前“開盒”源頭還沒有偵破,“接下來我們會全力配合警方,同時,協助女兒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到底。”
談及訴求,陳先生表示,希望該案能夠得到足夠重視,警方深挖徹查所有涉案人員,盡快給出調查結果。同時呼吁廣大網友切勿轉發、傳播“芝麻”及其家人的任何隱私信息,避免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
22日下午,封面新聞記者就案件最新進展詢問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漕河涇派出所。相關警員表示:“這個案件正在辦理中。”
截至發稿前,記者尚未收到警方的進一步回復。
據媒體此前報道,今年1月4日,“芝麻”在寵物交流群交流養寵經驗,突然,一大批不明人士涌入微信群,發送血腥暴力的虐貓視頻,包括對貓剝皮抽筋等,還把群名改成“虐貓樂子群”“專業虐貓群”等。
1月8日,“芝麻”向上海警方報案,她出具的立案告知書顯示,警方已將其作為行政案件立案。4月8日,有志愿者告訴“芝麻”,她的身份證被“開”了。
后來,她的單位、學歷、職業履歷以及更多照片被陸續公布在社交媒體上,連父母、外公外婆等家庭成員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和住址,甚至連快遞點的地址也被公布。他們只好再次報警處理。
4月17日,關于“芝麻”舉報的邱某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條件,已決定立案。
5月12日,“芝麻”告訴記者,據其了解,涉事者邱某某是江西贛州高校的大一學生,上海警方立案后,邱某某并沒有收斂,依然在社交平臺上發布虐貓的視頻。
5月14日,贛南師范大學科技學院通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院相關規定,給予邱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學院將進一步嚴肅校風校紀,切實加強學生教育管理。
律師:開盒造黃謠疊加施暴,致受害人輕生屬嚴重刑事情節
本次事件中,“人肉開盒”“捏造傳播黃謠”的人員或需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表示:“‘人肉開盒’非法泄露個人信息、捏造傳播黃謠兩項行為均觸碰多重法律紅線。”
他進一步指出,“開盒”曝光別人隱私信息,違反《民法典》相關隱私權規定。行政層面適用2026年新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散布他人隱私可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的觸犯《刑法》相關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而編造、擴散虛假黃謠貶損他人人格,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將構成名譽權侵權。情節較重可治安處罰,滿足瀏覽、轉發標準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刑法》規定將構成侮辱、誹謗罪。
“兩類違法行為疊加實施、相互配合,主觀惡性與社會危害性顯著提升,司法實踐中會作為從重處罰情節考量,符合條件可依法數罪并罰。”趙良善律師表示。
同時,趙良善律師指出,若受害者是因持續網暴、黃謠攻擊產生輕生行為并送醫搶救,屬于司法解釋明確的情節嚴重核心情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網絡侮辱、誹謗引發被害人自殘、精神崩潰,直接達到刑事入罪標準。”
趙良善律師還指出,因果關系認定上,司法機關不會孤立看待單條言論,將綜合全部證據審查:持續、大規模的惡意造謠、人肉曝光形成持續性精神壓迫,是誘發輕生念頭重要誘因。“只要網暴行為是造成當事人心理崩潰重要因素,即可認定存在法律上因果關系。”
針對家屬希望警方全面徹查的訴求,趙良善律師表示于法有據。“根據《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全面梳理網絡暴力線索,溯源追查信息首發者、擴散傳播者,不能僅處理個別人員。”
他建議,家屬可書面提交全部網暴線索,申請網安部門調取賬號記錄、傳播軌跡逐一核查;若出現線索核查不充分、處置不全面的情況,可向警務督察部門、檢察機關申請法律監督,督促警方深挖徹查、全面追責。
同時,趙良善律師提醒家屬,可同步推進刑事追責、民事索賠、公開道歉三項維權訴求,務必完整留存造謠截圖、群聊記錄、人肉信息、病歷診斷、報警回執、溝通記錄等全部證據,關鍵電子證據可通過公證、區塊鏈存證固定,為后續維權筑牢證據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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