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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 鄭凱文 關銳超)近日,晉中市太谷法院聯合平遙法院開展交叉執行協同行動,同步攻堅兩起典型疑難案件,以跨區域協同執行打出執行攻堅組合拳,取得階段性執行成效。
案例一:申請人平遙縣某供銷合作社與被執行人路某某返還原物糾紛一案,晉中中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責令被告路某某騰退返還占用的庫房,并按年租金1200元的標準支付申請人自2020年8月1日起至實際返還之日止的庫房占用費。因路某某拒不履行騰退義務,且路某某及其配偶年過七旬,在當地執行阻力很大。2025年12月30日,晉中中院指令太谷法院執行。執行過程中,太谷法院充分釋法說理,但被執行人路某某拒不執行。經研判,決定對其開展聯合強制騰退專項行動,并制定應急處突方案。專項行動邀請平遙縣人大代表、平遙縣人民檢察院、公證處公證員等進行現場監督見證,確保強制騰退全流程規范、透明、合法。依托交叉執行排除人情、地域干擾,兩院執行干警經數小時配合行動,順利完成了倉庫內財物的盤點和搬運,并將案涉倉庫鑰匙移交申請人。
案例二:申請人郝某某與被執行人平遙縣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平遙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判決被告平遙縣某公司向原告郝某某清償借款本金10萬元及相應利息。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申請人郝某某向平遙法院申請執行。執行過程中,經調查,被執行人平遙縣某公司涉案眾多、債務規模大,且法定代表人刻意隱匿行蹤、規避執行,案件陷入僵局。為有效化解矛盾糾紛,2025年12月30日,晉中中院指令太谷法院執行。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奔赴企業廠房實地核查,其間偶遇該企業法定代表人,但其借故離開后失聯,后經持續蹲守均未明確其行蹤。經分析研判,執行干警充分發揮交叉執行在警力、案情、地域上的優勢,突襲涉案廠房,精準出擊,當場控制該法定代表人。執行負責人現場釋法明理,明晰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逐步穩定被執行人情緒,依法對廠區及原材料采取查封措施,告知被執行人法定異議期限,逾期未提出異議將依法采取評估、拍賣等強制措施。
下一步,太谷法院將持續深化跨區域交叉執行聯動機制,常態化開展聯合集中執行行動,聚焦涉民生、涉企業、長期未結疑難案件持續攻堅,綜合運用查封、扣押、拘傳、財產拍賣等執行措施,持續加大失信懲戒力度,以高效規范執行兌現群眾勝訴權益,切實打通公平正義“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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