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棠希
![]()
1739年,乾隆皇帝弘歷登基的第四個年頭,北京刑部與關外某位只手遮天的旗人杠上了。
二者之間的較量圍繞一起奇怪的“殺夫案”展開。
是年,也可能是頭一年,寧古塔(今黑龍江牡丹江市)將軍吉黨阿呈上一起重大刑案。
寧古塔將軍是清代東北地區軍府制下的最高軍事官職,正一品武職,與盛京將軍一起分治東北。
吉黨阿所奏乃是一起人神共憤的亂倫殺夫事件。
寧古塔治下有一正白旗防御名叫阿那布,阿那布手下有個漢人莊頭(田莊管理人員),喚作張迅。
張迅是本案嫌疑人之一,而死者正是他的兒子張繼盛。
據案卷,張迅與兒媳王氏通奸,被兒子張繼盛撞見。半夜夫妻倆吵架,王氏潑辣,竟持刀將丈夫殺死,手段極其殘忍。
王氏供述如下:
因公公與我通奸,又抱我親嘴,被我丈夫看見,于二更時睡在炕上詈罵。我就舉刀向我丈夫頭顱砍去,砍空將枕頭砍了。 我丈夫站起向我亂撲,我用頭一撞,他隨跌倒。我借力將伊按住。他兩手亂抓,將我頭發揪住不放。 我欲掙脫,將刀把頭發割斷。他又用手亂撲。我向他砍去,中他右手掌。他抽手時,我騎在他身上,向伊脖頸鋸割,并將腦后脖頸砍傷身死。并無同謀加功之人。
王氏供述“并無同謀加功之人”,將罪責一力承擔。意思是,自己殺人時,公公張迅已經離開,并不知情,也未上前幫忙。
因刑偵技術落后,清代司法實踐極重口供。王氏的這番供述給了吉黨阿判刑依據,他也據此作出判決:
將王氏依妻妾因奸殺死親夫律凌遲處死。張迅依奸婦自殺夫,奸夫果不知情,止科奸罪。奸乞養子之妻者,比依奸妻前夫之女律擬徒枷責。
王氏被判處凌遲處死,公公張迅則擬了徒刑。
重辟大案要上報刑部復核。可能是寧古塔方面刑案經驗不足,案卷打磨得極其粗糙,刑部官員一下看出漏洞。
第一,王氏獨自一人殺死丈夫,據案卷,“王氏舉刀向砍之時,因未砍中,張繼盛遂站起向撲”,這就有問題了。“王氏一流女,何能按住?張繼盛既系壯年男子,又已經起立,性命相關,豈有不行拼命拒敵,并喊叫救護,乃任其按住刀砍斃命?”
第二,王氏供稱“我騎在他身上,向伊脖頸鋸割,并將腦后砍傷”,刑部查驗傷文書,“張繼盛脖項一傷,深入至骨,氣嗓已斷,腦后一傷,深亦至骨。”問題又來了,張繼盛既被人騎壓,身體是仰著的,等于仰面遭砍,受傷后不能動彈。為什么腦后也有砍傷?
第三,這些傷口都破肉見骨,王氏不過一少年女子,能有這個力氣嗎?
第四,公公張迅臥房與夫妻倆臥房只有一墻之隔,夫妻倆鬧這么大動靜,張迅怎么會無動于衷?刑部認為,“當屋內聲響,張迅自必心怯,疑及張繼盛媳及其身,豈有安心穩睡,竟不起視之理?”
刑部初步復核后認為,這個案子必有同謀,批評寧古塔將軍吉黨阿“不詳細推究,一任該犯捏詞,徑為開脫”,隨后將案件發回,要求寧古塔方面詳細審查。
沒過多久,吉黨阿發來咨報,稱自己再次“拷訊王氏,并無同謀加功之人”,張迅只是通奸,沒有合謀殺子,故維持原判。
司法擂臺就這么擺上了。
寧古塔方面漏洞太多,顯然是刑名業務不夠熟練,為防止冤假錯案導致無辜之人屈死,刑部決定打破砂鍋問到底。
王氏婆婆,即張迅發妻周氏的口供成了撬開真相的最佳突破口,刑部翻看周氏口供,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據周氏供述,二十六日二更時分,她忽然驚醒,聽到屋里有響動聲音,就去叫媳婦兒王氏。叫了兩三次,媳婦兒才開門出來,說張繼盛被人殺了。
周氏起來點燈,發現兒子張繼盛已經身亡。周氏說:“我丈夫如何與媳婦通奸,并媳婦將我兒子殺死之處,我并不知情。”
這段口供與王氏口供矛盾,而且有些莫名其妙。
嫌犯與人證的口供對不上,其中必有隱情。
刑部還發現,報案的是一個叫杜云的雇工(張迅莊田里的雇工),但是寧古塔將軍卻沒有審訊杜云,實屬可疑。
再仔細檢查王氏口供,破綻更多了。
寧古塔將軍拷打出的供詞中,王氏稱自己右手按住丈夫嘴巴,頭發也被丈夫揪住,只剩右手可以活動,故用右手持刀割斷自己的頭發,再砍向丈夫。
刑部分析,這種情況下,王氏“勢必倉惶無力,又何能舉刀將發輕易割斷?”
最大的疑點在作案時機。
案件顯示,王氏作案時丈夫處于清醒狀態,如果她真要蓄意謀殺其夫,“何以不乘其夫之睡熟時,乃反待張繼盛睡醒向砍?”
疑點之多,不一而足。
刑部認為此案“顯有遷就附會,草率結案情弊”。
就在刑部商議如何處理此案時,案情突然迎來了重大轉機。
轉機出現在一個名叫張淳的人身上,此人正是張迅的弟弟,也就是死者張繼盛的叔叔。
不知道張淳什么時候下定的決心,在刑部審理此案時,他竟千里迢迢從寧古塔趕赴北京上訪,他的訴狀讓人不寒而栗。
據張淳所說,什么翁媳通奸,什么王氏殺夫,都是不存在的。侄子張繼盛的確死了,但他死于仇殺,殺人兇手喚作“達拉蘇”。
聽名字就知道,這是根正苗紅的旗人。
案子越鬧越大。
張淳“極口稱冤”,替親人喊冤,雖然是一面之詞,但刑部考慮這是凌遲命案,“非尋常可比”,應當責令寧古塔將軍再派賢官審理,“秉公詳慎,勿得固執原招,致有枉縱”。
后來,不知出于何種考量,刑部左侍郎韓光基親赴寧古塔,以欽差身份親自審理,最終查明案情。
原來,本案不是由“翁媳通奸”導致的“謀殺親夫”,而是一起性質惡劣的仇殺案。旗人達拉蘇與張繼盛有舊仇,半夜持刀闖入張家,將張繼盛殺死,還砍傷王氏。
隨后,達拉蘇又與官吏費公道合謀(案卷稱費公道誣陷王氏與公公通奸,顯然是公門中人),顛倒黑白。寧古塔方面不問青紅皂白,一味刑訊逼供,讓王氏既損清譽,又背刑罪,而殺人兇手達拉蘇則逍遙法外,連名字都不曾出現在案卷當中。
也就是說,寧古塔方面呈來的口供幾乎都是屈打成招的結果,沒有一處屬實。這完全是一起旗人殺人,聯合官府嫁禍于人,并隨意捏謊的冤假錯案。
太可怕了。入室謀殺后還能反誣受害者,從小官小吏到寧古塔將軍都在配合。受害者無處申冤,去北京上訴才沉冤得雪。
盡管案卷沒有寫明達拉蘇的具體身份,從他的名字和手眼通天的手段來看,此人應該是大有來頭。
最終,刑部推翻原審判決,釋放王氏、張迅,并將元兇達拉蘇拘捕,以殺人罪處以斬監候。
乾隆四年(1739年)十二月,皇帝批紅:達拉蘇依擬應斬,著監候處決。
糊涂顢頇的寧古塔將軍吉黨阿是否清白,案卷中并未寫明。不過翻看吉黨阿履歷,直至乾隆六年他還在任,此后還有高升,說明這件事對他的影響并不大。
本文資料來源:《刑部駁案匯鈔》卷四
兩千年前曾是今天,兩千年后也是歷史
我們記錄前人,后人記錄我們
感謝駐足,感謝關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