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衡山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交通肇事案。男子吳某駕車撞倒在路上跑步的行人李某后,未下車救人、設置警示,僅在車內報警,致使后方王某駕車經過時碾壓李某,李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兩名司機均因交通肇事罪獲刑。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25年10月15日清晨5點45分左右,吳某駕車經過衡山縣一路口,未減速避讓同向跑步的李某,車輛撞上對方。事故發生后,吳某開啟雙閃,坐在車內打電話報警,沒有第一時間下車保護現場、轉移傷者。短短一分鐘后,王某駕車途經此處,沒注意到倒在地上的李某,從吳某車輛左側超車時將其碾壓,造成李某再次受傷,后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司法鑒定顯示,李某系車輛撞擊、二次碾壓雙重傷害引發多器官衰竭離世,兩次撞擊對死亡結果作用相當。交警認定,第一次事故吳某負主責、行人李某次責;二次碾壓事故,吳某與王某共同承擔責任。
事發后兩名駕駛員留在現場等待交警,到案后如實供述,屬于自首。后續兩人分別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取得對方諒解,同時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法院綜合考量自首、賠償取得諒解、社區矯正評估合格等情節,采納公訴機關量刑建議,對二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文中人物為化名)
(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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