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張幼儀和第二任丈夫蘇紀之同游英國沙士頓,留下了這張合影。當時張幼儀已經67歲,這是她時隔45年再次回到這里——這里正是當年徐志摩逼她離婚的“傷心之地”,時隔多年,她終于能夠平靜面對舊日的創傷了。和徐志摩離婚二十多年后,張幼儀在香港結識了住在她樓下的醫生蘇紀之,二人日久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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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幼儀改嫁之前,專門寫信詢問兒子徐積鍇的意見,徐積鍇回復“母如得人,兒請父事”,得到兒子的認可后,張幼儀才和蘇紀之結為夫妻。至于她和徐志摩,兩人終究不是同路人,聊不到一處去,談不上誰對誰錯。這世間最難的事,莫過于你把所有溫柔都給了外人,等想起回頭補償時,家里那個本該被珍惜的人早已不想要了。或許張幼儀本就值得更好的人。
平心而論,張幼儀本身并不差,只是和林徽因、陸小曼比起來確實遜色不少,而徐志摩對她也確實過于苛刻了。不過不難發現,照片里的蘇紀之,長相和徐志摩很像,看來張幼儀一直都偏愛這一類型。張幼儀沒有纏足,這說明她一點都不守舊。我不明白為什么有些評論對她總是酸溜溜的。
張幼儀被傷害后,依然堅持學習工作、照顧家人,徐志摩去世后她還出面整理出版了他的詩集,就算以現在的眼光來看,她也是一位堅強獨立的女性,對待徐志摩也算得上仁至義盡。至于發國難財一事,就留待世人評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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