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州的交通攔截,從今往后完全不同了。州長邁克·德懷恩剛剛簽署了眾議院第492號法案,從此刻起,在一次合法的交通檢查中,乘客如果拒絕表明身份,將可能被控刑事犯罪。警方叫它“補上漏洞”,民權(quán)人士說這是“刑事化長期合法的行為”。不管你站哪一邊,這項法律不久就要上路了。
法律到底要求什么?根據(jù)新規(guī),當(dāng)一名治安警察有合理理由懷疑司機或乘客違反了俄亥俄機動車法律時,可以要求他們提供姓名、地址和出生日期。拒絕提供這三項信息,現(xiàn)在就成了四級輕罪——最高可處30天監(jiān)禁和250美元罰金。但法律也明確限定:乘車人不能被強迫回答這三項身份信息之外的任何問題。與此同時,法案還擴大了俄亥俄州對“干擾警察執(zhí)行交通法律”的禁令。過去這僅針對部分違法行為,修訂后的措辭覆蓋整個機動車法典,并且把處罰從輕微輕罪升級為二級輕罪,刑期最高90天、罰金7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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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者,包括俄亥俄州州際公路巡邏隊和俄亥俄警察兄弟會,認(rèn)為立法很有必要,因為此前俄亥俄上訴法院反復(fù)裁定:僅僅在交通攔截中拒絕表明身份,不算妨礙公務(wù)。那些判決讓警官面對不配合的司機或乘客時,幾乎拿不出合法的對策。可對手眼里是另一回事。俄亥俄公共辯護(hù)人辦公室警告,被拉寬的干擾條款會讓駕駛員因為一些極小的問題——比如車輛登記標(biāo)簽過期或尾燈破損——就面對嚴(yán)酷得多的懲罰。哥倫布市的辯護(hù)律師達(dá)倫·米德還預(yù)測,這部法律將遭遇憲法挑戰(zhàn),尤其會涉及第五修正案禁止自證其罪的保護(hù)。連支持者也承認(rèn),打官司幾乎不可避免。法律不會立刻生效,俄亥俄的司機和乘客還有大約三個月時間,來適應(yīng)這種新的身份識別義務(wù)。至于它能不能扛過來自法庭的拷問,目前還是一個大大的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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