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聲明:本文為虛構小說故事,借虛構故事傳遞積極價值觀,呼吁讀者遵紀守法,弘揚友善、正義等正能量,共建和諧社會。
我們同居三年,我一直覺得他是那種活得最瀟灑的人。
發了工資請全組吃飯,朋友借錢從不問數額,錢包里裝多少花多少,從不記賬,有時候月底問他還剩多少,他摸摸口袋,笑著說,"沒了。"
我當時總是又氣又好笑,覺得他這輩子都是這樣,對錢沒概念,花完就算。
搬家那天,我幫他收拾臥室的老柜子,翻到最里層,摸到了一個鐵盒子。
沒有上鎖。
我打開了。
然后我愣在那里,久久沒有說出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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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叫顧亦城,我們認識五年,同居三年,他在一家互聯網公司做運營,我在雜志社做編輯,兩個都不算高薪,但在這個城市過日子,夠了。
他這個人有很多讓我又愛又頭疼的地方,但排在第一位的,永遠是他對錢的態度。
他不是不賺錢,他賺,但錢在他手里像是有腿,來了就跑,從來留不住。
發工資那天他會請組里的人吃飯,說慶祝又活過一個月;周末碰見路邊賣烤紅薯的老人,會多買幾個,多給錢,說找零不用了;樓下小區的流浪貓他認識四只,每只都有名字,每個月的貓糧錢比我們自己吃飯花的還多。
有一次他大學同學找他借錢,在電話里說了個數,他直接說好,掛了電話轉賬,我問他多少,他說,"忘了,他說多少我就轉多少,沒仔細看。"
我說,"你就不怕人家不還?"
他說,"還了當然好,不還的話……那就算了,不至于為這個弄壞關系。"
我說,"那你自己夠不夠用?"
他摸了摸口袋,說,"應該夠,不夠再說。"
"不夠再說"是他的口頭禪,什么事都不夠再說,錢不夠再說,時間不夠再說,連我跟他說"下個月要交房租"他都能回一句"沒事到時候再說",然后真的到時候,真的不知道從哪里湊出來,把租金交上了。
我們剛同居的時候我試圖管過他的錢,說咱們一起記個賬,每個月固定存一筆,他答應得很痛快,然后第一個月記了三天,第四天忘了,存錢這件事也不了了之。
我后來就不管了,由他去,反正他的錢是他的錢,我的錢我自己管,各自過各自的,他花完了那是他的事,只要不找我借就行。
但他也從來不找我借,這一點我必須說,哪怕他真的月底口袋空了,也沒有開口找我要過,要么自己想辦法,要么就真的勒緊褲腰帶等發薪日,餓不死,也不吭聲。
有一次我問他,"你小時候家里條件怎么樣?"
他說,"一般,不窮,也沒富過,就那樣。"
我說,"那你花錢這么不在乎是怎么養成的?"
他想了想,說,"可能因為覺得錢是用來用的,不是用來存的,攥著有什么意思,能花出去才算錢。"
我說,"那你就不想著以后,買房,結婚,養孩子?"
他看了我一眼,笑,說,"想,但船到橋頭自然直,那些事到時候再說。"
又是"再說"。
我當時沒有繼續追這個話題,因為我知道追下去也沒有結果,他就是這樣的人,跟他講未來規劃,他會認真聽,認真點頭,然后第二天繼續他的活法,該請客請客,該給貓買貓糧買貓糧,錢到手里,出去,循環。
我媽不太喜歡他這一點。
有一次我媽來我們住的地方,顧亦城做了一桌菜,很用心,我媽吃得很滿意,后來送我媽下樓,我媽在路上悄悄問我,"他存款有多少?"
我說,"不知道,可能不多,他不太存錢。"
我媽皺眉,說,"這怎么行,男人不會管錢,以后日子怎么過。"
我說,"他人好,對我好,其他的慢慢來。"
我媽說,"你別光看眼前,要看長遠,日子是要過的,不是光靠感情。"
我嘴上說"知道了媽",心里其實也有一點點虛,不是不擔心,是擔心了也沒用,顧亦城就是顧亦城,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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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這三年,我們因為錢的事有過兩次比較認真的爭吵。
一次是他把當月的備用金借給了一個我不認識的朋友,那筆錢是我們說好留著應急用的,他借出去之前沒有跟我商量,我知道之后很生氣,說他不把家當家,說說好的事不算數。他當時沉默了很久,說,"對不起,我沒想那么多,那朋友挺急的,我就……"我說,"你就什么都不想直接借出去,那我們說好的算什么?"他沒有再說話,那次我們冷戰了三天。
另一次是我媽催婚,說如果要結婚,買房的錢從哪里來,我把這個問題轉述給他,他說,"我這邊有一些,不夠的話咱們再想辦法。"我問,"你有多少?"他說,"我說一下。"然后他翻了翻手機,報了一個數字,比我預想的少,少很多。我當時心里涼了一下,但沒有發作,只是說,"那還差很多。"他說,"我知道,我多努力一下。"
那次沒有吵,但那個晚上我自己坐了很久,想了很多。
我不是一個很在乎錢的人,但我也不是完全不在乎,我只是覺得,兩個人過日子,需要有一個人腳踩在地上,把那些看得見摸得著的事情安排好,而他顯然不是那種人。
所以這三年,我慢慢變成了那種人。
家里的房租我來記,水電煤氣我來繳,年底的保險我來續,他的社保我幫他盯著,免得他忘了斷繳。我把這些事接過來,不是因為他推,是因為他真的沒有這根弦,這些事在他眼里不是事,等到出了問題他再去解決,是他一貫的做法。
我有時候覺得累,但大多數時候覺得算了,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樣子,顧亦城在其他地方對我很好,這一點彌補不少。
搬家的事是今年春天決定的,我們住的那個房子房東要收回,我們找了新的地方,離我單位近一些,顧亦城說好,配合,讓我全權安排。
搬家前要收拾東西,他的東西不多,但雜,衣服堆在椅背上,書隨手放在任何地方,桌上永遠有沒處理完的快遞盒子。他自己收拾了一遍,說好了,然后我去檢查,發現他根本沒收拾完,柜子里還有一堆。
我就自己動手了。
他的臥室柜子分三層,上面兩層是衣服和雜物,我一件一件拿出來,疊好或者裝袋。
翻到最里層的時候,我摸到了一個硬的東西,不像衣服,不像書,用手往外拽了一下,是一個鐵盒子,長方形,有點重,表面有一些舊的劃痕,看起來年頭不短了。
我把它拿出來,放在床上,看了看,沒有鎖。
我當時的第一反應是,這里面是什么,舊照片?舊信件?還是他那段時間攢下來的零錢?
我打開了。
然后我愣住了。
鐵盒子里有一個本子,是那種便宜的小記事本,封面已經磨損了,我拿起來翻開,看見里面密密麻麻的字,是他的筆跡,橫豎撇捺,我認識,跟他在便利貼上給我留的字一模一樣。
那是一本賬本。
從第一頁翻到最后,每一頁都是賬,日期,收入,支出,每一筆都有備注,寫得清清楚楚,不潦草,比我見過的任何一個人的記賬都工整。
我站在那里,本子拿在手里,往前翻,翻到最開始。
第一頁的日期,是三年前,我們剛開始同居那個月。
我一頁一頁往后翻,翻過三年,三年里每一個月的賬,沒有斷過,沒有漏過,一筆一筆,全在這里。
我的手開始不太穩,翻到其中一頁,看見一個備注,停下來,看了很久,喉嚨里有什么東西往上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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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備注寫的是一個月的支出明細,每一項后面都標了用途。
我一行一行往下看,看見了房租,看見了水電,看見了伙食,看見了一筆標注著"貓糧"的支出,還有一筆標注著"給老林"的數字,那是他上個月借出去的那筆錢,我以為他忘了,他記著,記在這里,后面跟了三個字"等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