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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刀9成以上都是私下的。” 南方一家三甲醫院醫務科工作人員王鑫提到“飛刀”現狀時,給出了這樣一個數字。
“醫生出去做10臺手術,報備個2臺。” 這是醫院和醫生之間心照不宣的默契。
“錢打到醫院賬上,什么時候能領走,要打個問號。” 醫院賬上趴著的幾百萬元飛刀費,至今無人敢動。
這些對話的時間點,發生在國家衛健委半個月前發布修訂的那份《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之后。這項已施行21年的行業規章迎來首次實質性修訂,至今仍在醫生群體里發酵。
此次修訂的核心變化,直指過去21年里行業長期存在的灰色地帶——過去,絕大多數“飛刀費”由患者直接支付給醫生個人。新規要求,會診費用必須通過“公對公”方式結算:由邀請醫療機構支付給會診醫師所在的醫療機構,再由后者按制度分配給醫生,醫生取得報酬后依法納稅。
“私下結賬、私下飛刀”被再度明確叫停。
或許很多人忘了,“公對公”邀請和“公對公”付款不是新要求——2005年的舊版《暫行規定》就已寫明,會診費用應當統一支付給會診醫療機構,不得支付給醫生本人。
但在過去21年里,醫院和醫生達成了一種默契:醫生不報備、醫院不審批、出了糾紛醫生“自己擦干凈”。這項規定幾乎形同虛設。
這一次“公對公飛刀”是否會嚴格落地?醫生還能“飛”嗎?成了醫生最關心的問題。
1
“報2做10”的灰色默契
王鑫所在的醫院,是某個外科領域的國內翹楚,床位常年排隊,手術量在當地斷崖式領先。這家醫院,或許也是觀察“公對公飛刀”落地的一塊試驗田。
“9成的‘飛刀’都是私下的,很少有醫生向我們醫務科報備。”王鑫說。
至于報備的那部分,是醫院在幾年前開展的一次專項整治發揮了作用——醫院的方法很直接:管理部門在網上搜索其他醫院的宣傳內容,查看有沒有本院知名醫生的出診信息。一些沒有報備就去“飛刀”的醫生因此暴露,醫院開始約談。一番敲山震虎后,醫生外出“飛刀”大多會向醫務科報備。
不過有意思的是,報備是報備了,但經常“報2做10”。
“去‘飛刀’的醫生出去做10臺手術,跟醫院最多報備2臺。”王鑫說,“剩下的8臺,醫生不說,我們醫務科沒辦法,也不會主動去核實。”
日子就這么過著,醫院和醫生在飛刀這件事達成了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
至于報備過的那2臺,報酬會通過“公對公”方式由醫院代為收取。“這樣下來,至少流程合規了,但醫生什么時候能把報酬拿到手里,要打個問號。”王鑫說。
由于缺乏執行細則,醫院不知道該以什么名目、按什么比例把錢發給醫生。索性不發。幾年積累下來,即使報備的飛刀數量不多,醫院賬戶上也趴了幾百萬元。
醫生們也不催,更不鬧——“沒有人愿意當出頭鳥”,默認將這筆錢當作向合規繳納的“投名狀”。默契就這樣繼續著。
其實,“公對公”的要求并非新規。 早在2005年,《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就已明確:會診費應統一支付給會診醫療機構,不得支付給醫師本人;邀請方也需向會診方發出書面邀請函。
只是21年來,落地情況并不理想。
此次修訂之所以引發關注,正是因為新規在舊版基礎上往前邁了一步:不再只提“不得支付給個人”,而是明確要求醫院應當建立費用分配制度,醫生享有獲取報酬的權利,法定節假日會診還應當適當提高標準。
但關鍵問題依然懸而未決:不同術式、不同級別醫生如何定價?醫院和醫生的分配比例是多少?醫院以什么名目把錢發到醫生手里?
“公對公”的方向已經明確,但從醫院賬戶里趴著的那幾百萬元來看,從“合規”到真正“落地”,中間似乎還隔著太多的細則和勇氣。
2
醫生還愿意“飛”嗎?
在過去的21年間,醫院和醫生就飛刀有一種默契:醫生不報備、醫院不審批、出了糾紛醫生“自己擦干凈”。一旦“公對公”邀請和付款落地,平衡被打破,建立在默契和約定俗成基礎上的飛刀行為,可能也將迎來巨大改變。
患者最擔心的問題很直接:醫生還愿意出來“飛”嗎?
“飛”一次,值多少錢?
根據手術復雜程度和專家級別不同,目前由市場自發形成的飛刀價格大多在幾千元至幾萬元不等。但共識是,這些報酬要遠遠高于醫生在本院開展同類手術的收入。
華北一家省級三甲醫院的外科醫生李非,偶爾會從北京邀請知名專家來院飛刀。他所在的科室,一年要做一千大幾百臺手術,但外請專家的只有十幾臺,“百分之一不到”。
“我們不會主動跟病人推薦飛刀,”李非說,“絕大部分手術我們自己都能做。只有本院的親戚朋友,或者患者明確要求,我們才會請。說白了,請飛刀是砸自己飯碗的,我們這級醫院還是要以自己發展為主。”
價格是約定俗成的。李非介紹,一般手術10000元,較大的20000元。飛刀專家的費用由患者交給本院醫生,本院醫生再原封不動轉給飛刀醫生。“我們本院醫生從來不從中拿一分錢,純屬幫忙。”最多是專家周末來做完手術,患者給醫生一起訂個午飯。但李非也聽說有醫院會在其中直接抽成。
但專家愿意來,不全是因為錢。
“他老家在我們這里,后來在北京工作,和全省學科圈子里的人都熟。”李非說,“人家技術確實擺在那,加上關系好,來一趟也方便。”這種熟人網絡和同鄉情誼,是飛刀價格之外另一條隱形的紐帶。
即便如此,一萬到兩萬的價格,依然和院內收入形成巨大落差。相同的手術,如果由本院主任操作,績效收入大約千元左右,兩者相差十倍以上。李非坦言,如果公對公后錢少了,“那就成純人情了,人家不能老賣你面子。想推辭也很容易,今天有個會過不去就推掉了。還不夠折騰的。”
飛刀的價格,是優質醫療資源稀缺性最真實的市場反饋。醫生十余年的學習成本、犧牲陪伴家人的休息時間、跨城奔波的勞碌,都被折算進來。而當飛刀走向陽光時,如何在合規與真實需求之間找到平衡點,是無法回避的難題。
“將飛刀價格規范起來肯定是好事,但如果定價過低,肯定會影響積極性。”李非說,“甚至可能出現‘公對公’付一部分后,患者私下再給一份。”
針對飛刀的定價規則,從國家到地方都在摸索。
今年初,國家醫保局還發文明確,飛刀可按“上門服務費+會診費(院外)”的方式收費,上門服務費由受邀地醫療機構自主定價,會診費按就診地價格政策執行。但醫療機構自主定價,意味著區域差異可能很大——北上廣的特需掛號費能到近千元,但在中西部地區可能差出好幾倍。
更大的難題在于,飛刀價格如果參照院內標準,將嚴重脫離市場現實。
王鑫所在醫院的優勢學科,一年在本院開展15000臺手術,加上醫生在外飛刀,總量可能翻一番,達到3~4萬臺。一名高年資教授在醫院一個月的陽光收入,也就三萬元左右。而出去飛一臺手術,市場價至少一萬元起步。“周末開兩場刀,就把在醫院一個月的績效掙出來了。”王鑫說。
“如果全面放開市場化競爭,醫生的收入會比現在高得多,”王鑫說,“但公立醫院要堅持公益性,沒辦法完全放開,也不可能完全按市場化定價。”
而另一重隱形的壓力——稅收,也是新規帶來的。此前,醫生飛刀收入大多游離于稅收監管之外。新版《暫行規定》增加了會診醫師依法納稅的內容。“醫生們聊過這個新規,大家覺得大背景是全行業的稅收規范化。”鄭晨曾在醫院工作多年,也一直在關注飛刀政策。“基于這個背景,我認為新規大概率會落地。”
稅收規范疊加定價風險,醫生的實際到手收入可能進一步縮水。與此同時,醫院的態度也可能發生逆轉。
過去醫院對飛刀的態度是默許——只要你別出現事故,別讓我賠錢,我不管你。但一旦要求公開透明報備,審批就意味著責任。
“醫院反而可能不予通過。”鄭晨說,“一旦知情,就有責任,對受邀方醫院沒有好處,只有風險。”醫務科審批人員也可能傾向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拖則拖、能不批則不批。王鑫說,作為醫務科,他的心態也發生了變化,“誰審批誰簽字誰負責,我大不了不審批。對我個人沒好處,潛在責任倒是一大堆。”
更隱蔽的是另一個現實:即使走公對公,私下渠道也未必能完全堵住。“需求太旺盛了。”李非說,“公對公到最后,可能會使得飛刀行為更加隱蔽。”
飛刀還有一個繞不開的問題:出了事,誰負責?
“出了糾紛,第一反應肯定是找當地醫院。當地醫院處理不好,就順著線跑到我們醫院來告狀。”王鑫說。
如果公對公落地,責任劃分可能更加復雜。邀請醫院和受邀醫院都要承擔相應責任,王鑫說,一旦把責任帶上去了,審批就會變得很嚴格——說得好聽叫嚴格,說得不好聽就是拖著不批
李非所在的醫院,做法更務實——出了事故,本院來承擔。病人找不著專家,醫院也沒法往“飛刀”專家身上推,推了人家以后再也不來了。
“醫療這個事,誰也不敢給你打包票。專家做10個里有1個出問題,剩下9個病人還是獲益的。要是把風險全賴到專家頭上,人家以后不來,這種優質醫療資源就沒了。”
為了留住資源,風險自己擔著——這是基層醫院在現實中的理性選擇。
收入的變化、稅收的規范、醫院介入審批——三重因素疊加,“飛刀”走向陽光的道路可能才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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