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汾河緣酒業有限公司因食品安全問題受到行政處罰。
6月12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市監店處罰〔2026〕86號)顯示,執法人員扣押了山西汾河緣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晉柔牌10個品種4264箱系列白酒,經查,該部分晉柔牌系列白酒是用食用酒精、水、香料(乙酸乙酯)、原酒勾兌而成的“固液法白酒”,而非標簽標注的“固態法白酒”。
另據太原海關技術中心抽檢報告顯示,晉柔純糧酒20標簽標注酒精度為42%vol,檢測結果為43.8%vol;特級53°標簽標注酒精度數為53%vol,檢測結果為51.6%vol,以上兩款白酒酒精度為虛假標注。
根據山西汾河緣酒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資料顯示,查扣的10個品種系列白酒已銷售936壺(桶、壇),違法所得11629元。
山西汾河緣酒業有限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有關規定,因此被沒收違法所得11629元,沒收4264箱系列白酒(貨值金額56361元)并處1155830元罰款(貨值金額67990元的17倍)。
此外,該公司廠長被罰款21500元,該公司食品生產許可證被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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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11月,中國消費者報曾報道,山西汾河緣酒業有限公司通過直播間銷售“晉柔”牌系列白酒時,通過偽造官方背書、蹭明星流量等方式進行宣傳,涉嫌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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