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未成年人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大保護”協同工作部署,普及《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民法典》青少年相關法律規范,化解校園傷害、校園欺凌、網絡侵權等青少年高頻法律風險,近日,山西華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爭議解決部主任白雁軍,赴呂梁第五中學開展“愛為帆法為槳共護未成年乘風破浪”專題法治講座,結合一線審判實務與典型案例,分層厘清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責任邊界,梳理全場景維權路徑,為青少年構筑全方位法治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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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首先以年齡分段為核心,從民法、刑法兩大維度拆解未成年人責任認定標準,夯實青少年法治底層認知。刑法層面,結合邯鄲13歲未成年人故意殺人核準追訴典型案例,闡釋刑事責任年齡下調的立法初衷,同時說明未成年人追責實體、程序雙重從嚴的特殊要求;民事層面,圍繞未成年人私自文身、大額直播打賞等熱點事件明確,超出未成年人認知范圍、非純獲利益的民事行為,未經監護人追認一律歸于無效。
針對校園人身傷害糾紛,結合多起真實判例劃分校內自傷、第三人致傷兩類情形,區分無民事、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應的不同歸責原則,明確學校未盡管理看護職責需承擔全額賠償責任;針對校外人員入校傷人、課間同學打鬧致傷等第三方侵權場景,講解校方補充賠償與事后追償機制。
針對校園文體活動,劃定“自甘風險”適用邊界,說明該規則僅適用于學生自發對抗性活動,學校不得以此完全免除管理監護義務,需提前排查器械隱患、全程值守看護。同時對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硬性要求,明確學校配齊安保、定期檢修設施、集體活動落實防護舉措的法定職責,聯動政府監管力量,搭建家校社協同安全防護鏈條。
宣講重點剖析校園欺凌、校園性侵兩類惡性侵害行為,分層列明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刑事追責三重法律后果,并配套完整維權流程。語言、肢體、線上曝光隱私、長期網絡嘲諷等均屬于校園欺凌范疇,侵權賠償由施暴者監護人承擔;已滿十四周歲多次實施欺凌可予以行政拘留,情節嚴重構成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罪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結合14歲學生遭霸凌正當防衛判例,清晰區分正當防衛與互毆的判定標準,教會青少年合法自保邊界。針對校園猥褻、性侵案件,糾正“雙方自愿不構成違法”的錯誤認知。針對校園侵害梳理六步完整維權路徑:第一時間留存傷情、聊天記錄、監控影像等證據;向學校提交書面處置申請;向教育主管部門舉報監督;必要時報警并完成傷情鑒定;由監護人提起民事損害賠償;同步申請心理疏導與法律援助。宣講同步介紹未成年人案件隱私隔離、單獨詢問、異地轉學等特殊保護機制,消解受害學生不敢維權的心理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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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未成年人保護法》網絡保護專章,對隱私泄露、網絡欺凌、個人信息濫用等線上風險開展普法。宣講梳理三類高發網絡侵權場景:同學群隨意散播成績、病歷等私密信息;平臺過度收集通訊錄、人臉生物信息;針對青少年高頻上網行為,講解未成年人五大信息權利,強調14周歲以下收集個人信息必須經監護人同意,非必要權限可拒絕授權。同時明確平臺落實游戲宵禁、實名防沉迷,禁止16歲以下注冊直播賬號,發現未成年人被網暴、泄露隱私及時干預止損等法定義務。針對轉發網暴信息等行為,指出轉發者同樣構成共同侵權,糾正“只是吃瓜不用擔責”錯誤認知。最后提出被侵權人以證據留存、平臺投訴、網信舉報、司法追責四步線上維權的方法建議,引導青少年理性上網、尊重他人線上人格權益。
整場講座法條闡釋通俗易懂,案例貼合青少年日常學習生活,清晰教會師生識別各類侵害行為、掌握合法維權渠道,收獲在場師生一致好評。后續,山西華炬律師事務所將持續常態化開展校園、社區、機關公益法治宣講,以專業法律服務踐行法治為民使命,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責編 張一丹 賈婷茹 李麗 通訊員 王倩 編輯 蘭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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