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邢臺寧晉縣現惡劣糾紛:村民祖墳連續三年遭多次平毀,棺槨被私自遷移,執法處置引質疑。
入土為安,是中國人傳承千年的樸素倫理;敬祖守墳,是民間社會不容冒犯的公序良俗。然而在河北邢臺寧晉縣唐邱鎮雙井村,一處經土地實際使用人同意合規安置的祖墳,卻在三年間屢遭惡意損毀:從春節期間兩度平墳踐踏民俗,到砸毀監控銷毀證據,最終演變為十余人公然刨開墓穴、私遷逝者棺槨的惡性事件。多次報J、立案,涉事人員卻始終未被依法追責,違法行為步步升級!逝者難安,生者難平,這起持續三年的糾紛,不僅是對個體權益的粗暴侵害,更拷問著基層執法的底線與擔當!
一、兩節連遭平墳,春節祭祖平添屈辱
事件的開端,要追溯到2024年末。經雙井村梨樹地實際種植人同意,劉京濤家屬將逝者安葬于此,選址合規、流程正當,本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未曾想,這片安息之地,從此成了多番滋擾的目標。
2024年農歷小年前夕,當地兩名村民糾集十余人,將剛安葬完畢的墳冢徹底推平。劉京濤并未激化矛盾,而是按照傳統民俗,在小年當日重新修繕墳冢,按例完成祭祀。然而,僅僅數日后的大年初一,正是全民祭祖、追思先人的傳統節日,涉事人員再度出手,將修復完好的墳冢二次損毀。
對中國人而言,祖墳是承載家族情感的精神寄托,春節祭祖是刻進血脈的民俗儀式。兩度毀墳,毀掉的不僅是一抔黃土,更是逝者的尊嚴與生者的情感底線!如此公然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在當地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也為后續矛盾的持續升級埋下了伏筆。
二、監控被毀墳再平,立案之后竟無下文
多次平墳未果,劉京濤只得尋求公權力救濟。2025年清明前夕,劉京濤就墳冢屢遭破壞一事向唐邱鎮P出所報備,明確提出清明期間修復墳冢、正常祭掃的申請,得到了J方的明確許可。
為防范再犯,劉京濤于2025年3月27日在墓地周邊安裝了監控設備,同時再次修繕了墳冢。然而僅僅一夜之后,3月28日深夜,涉事人員便竄至墓地,暴力砸毀了監控設備。次日,涉人員伙同家屬再度動手,將剛修復的墳冢第三次推平。
事發后劉京濤立刻報J,調查初期,J方明確認定,涉事人員的行為既破壞私人財物,又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理應承擔賠償責任與相應法律后果。寧晉縣G安局也出具了《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本以為立案之后便能迎來公道,可這起事實清晰、證據明確的案件,最終卻草草收尾:既沒有對涉事人員作出任何治安處罰,也沒有督促對方賠償財物損失,更沒有就墳冢破壞給出任何處理結論。一紙立案文書,成了沒有下文的“半截子案件”。違法成本為零的現實,無疑是對涉事人員的變相縱容,也讓這起糾紛徹底滑向了更惡劣的方向。
三、刨棺移柩突破底線,惡性事件懸而未決
執法的一再退讓,換來的不是矛盾化解,而是惡行的逐級加碼。在多次平墳、毀物都未受追究之后,涉事人員的行為愈發肆無忌憚。
2026年5月18日,涉事人員再次糾集十余人,公然闖入墓地,強行刨開兩座墓穴,將兩位逝者的棺槨挖出后私自轉移至異地掩埋。刨人祖墳、私遷棺柩,是民間公認的奇恥大辱,更是明確的違法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故意破壞他人墳墓的行為有著明確的處罰規定,情節嚴重的更可能觸犯刑法。
事件發生后,劉京濤第一時間報警,寧晉縣公安局受理,并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對“劉京濤家墳墓被破壞案”正式立案。可立案之后,案件并未迎來深入調查與嚴肅處理,反而被移交至唐邱鎮P出所。截至目前,這起性質惡劣的刨墳移棺事件,依然沒有任何調查進展、沒有責任認定、沒有處理結果。
從推平墳冢到砸毀監控,再到刨棺移柩,三年時間里,違法行為的惡劣程度逐級攀升,而執法的力度卻始終疲軟。一次次報J、一次次立案,換來的都是不了了之,可這樣的“和稀泥”,磨掉的是群眾對法治的信任,助長的是蠻橫者的囂張氣焰!
四、四項訴求字字泣血,唯盼法紀還以公道
三年奔波維權,劉京濤耗盡了精力與耐心,所求的不過是一份最樸素的公道。面對始終懸而未決的局面,劉京濤提出四項訴求,只盼相關部門能夠正視問題、秉公執法:
一是徹查全案,嚴肅追責。全面核查三年間多次平墳、毀財、刨棺移柩等違法行為,逐一落實涉案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責。
二是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責令涉事人員將棺槨遷回原墓穴安葬,按傳統規制修復墳冢;全額賠償監控設備、修墳支出等財物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并公開賠禮道歉。
三是督辦糾錯。由上級紀檢、督察部門介入督辦,核查基層執法單位是否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依規依紀處理相關責任人,給劉京濤明確答復。
四是杜絕再犯。由當地村委會與派出所共同出具書面保障,嚴禁任何人員滋擾破壞案涉墳冢,保障家屬正常祭祀權益,防范同類惡性事件再次發生。
死者為大,安息為尊。一座祖墳的安寧,連著一個家庭的情感底線,也連著基層社會的公序良俗。如果連逝者的安眠都無法守護,如果連刨墳移棺的惡行都可以不了了之,法治的威嚴與治理的溫度又從何談起?我們期待相關部門能夠正視這起事件的惡劣性質,不再拖延回避,以嚴肅公正的執法,告慰逝者在天之靈,還家屬一份遲來的公道,也為基層治理守住應有的法治與倫理底線!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基于當事人(劉京濤)提供及陳述整理,相關事實以司法機關最終認定及官方披露為準。文中涉及的姓名、單位等信息來源于當事人提供材料,若有誤差,敬請聯系更正。本文僅客觀呈現當事人訴求及案件爭議,不代表對事件真實性及法律責任的最終判定。如涉及侵權或違規,請權利人聯系處理,我們將依法配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