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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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以下簡稱《生態環境法典》)經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正式邁入法典化、體系化、規范化的新階段。河北承德作為京津冀水源涵養功能區、生態環境支撐區(以下簡稱“兩區”),是塞罕壩精神發源地。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承德重要講話精神,緊扣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承德調研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部署,立足承德“兩區”功能定位,深耕“冀承山水”環境資源審判品牌,以《生態環境法典》實施為牽引,以專業化、恢復性、協同化司法為路徑,把司法優勢、治理優勢轉化為生態優勢,為京津冀協同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筑牢司法屏障。
錨定“國之大者”
扛起生態司法責任
承德南鄰京津、北倚蒙遼,是拱衛首都生態安全的關鍵屏障,守護好承德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就是守護京津冀共同的生態家底。習近平總書記在承德考察時強調,要傳承好塞罕壩精神,深刻理解和落實生態文明理念,再接再厲、二次創業,在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新征程上再建功立業。
《生態環境法典》系統整合生態環境領域法律制度,實現從分散立法到系統集成的重大躍升,為環境司法提供了制度支撐和規則保障。承德兩級法院(以下簡稱“承德法院”)始終把服務保障“兩區”建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堅持黨的領導、人民至上、生態優先、公正司法相統一,將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上級法院部署要求,落實到每一起案件、每一項舉措、每一次履職中。以《生態環境法典》實施為新起點,把法典精神、法典規則、法典要求融入審判執行全過程,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守護生態環境,積極履職盡責,答好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時代考卷。
深耕專業審判
夯實環境司法根基
生態環境類案件專業性強、關聯面廣、治理鏈條長,必須走專業化、集約化、精細化審判道路。承德中院將學習貫徹《生態環境法典》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推動“冀承山水”品牌提檔升級。通過統一裁判規則,精準適用《生態環境法典》條文,規范類案審理標準,確保法律適用統一、裁判尺度一致。深化機制創新,推動恢復性司法與懲罰性司法有機銜接,規范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補植復綠、勞務代償等制度適用。聚焦重點領域,圍繞流域治理、礦山修復、森林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打造具有承德特色的環境司法模式。建強專業隊伍,通過專題培訓、案例研討、實務練兵,推動法官熟練掌握法典體系、制度邏輯與裁判規則,全面提升環境資源審判能力。持續完善環境資源審判體系,推動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歸口審理,配強審判力量、優化審判流程、統一裁判尺度,實現懲治犯罪、權益救濟、生態修復、監督行政一體推進。
承德法院聚焦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織密司法保護網絡。經河北高院批復,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設立塞罕壩環境資源保護人民法庭,保護灤河、遼河源頭生態環境;在承德市鷹手營子礦區人民法院設立燕山環境資源保護人民法庭,聚焦燕山山脈,探索生態治理與礦山修復,實現重點區域集中管轄、巡回審判、全域覆蓋。同步建強專業化人才支撐體系,組建環境資源專業人民陪審員庫、生態技術調查官庫,現有9名專業人民陪審員、27名技術調查官深度參與審判,以專業“外腦”助力提升司法裁判科學性、公信力。
踐行恢復性司法
推動生態應修盡修
環境司法的核心不止于裁判,更在于修復生態、挽回損害、前端治理。承德法院堅持懲治違法、修復生態、教育群眾的目標,摒棄“一判了之”,推動生態環境損害從“紙面賠償”轉向現實修復,讓破壞者成為修復者、違法者變為守護人。
承德法院依托燕山、塞罕壩兩處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設立14個生態修復點,將司法裁判與補植復綠、土地復墾、勞務代償、警示教育深度融合。聯合檢察、司法行政等部門出臺補植管護令落實制度,推動生態修復與社區矯正有效銜接,強化執行剛性與約束效力。2025年以來,承德法院依法判繳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251萬余元,督促補植復綠561畝,判決承擔生態修復費用810余萬元,適用補植管護令等機制辦理案件6件,以看得見、摸得著的生態成效,彰顯恢復性司法的實踐價值。
強化協同共治
拓展生態保護格局
京津冀生態保護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保護,決定了環境司法必須跨區域協同、跨部門聯動、跨學科融合。承德中院堅持系統觀念,對內整合資源、對外深化協作,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常態化的生態司法保護共同體。
承德中院主動對接北京、天津、內蒙古及河北張家口等地法院,圍繞流域共治、長城保護、跨區域生態治理建立多項聯動機制,簽署了《燕山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灤河源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宣言》,發布了《灤河源司法保護倡議書》《長城保護倡議書》,推動裁判尺度統一、案件協同辦理、治理成果共享。
此外,承德中院聯合轄區檢察院、生態環境局、林業和草原局、國有林場及屬地政府,共建司法保護基地、開展補植復綠“回頭看”行動,推動生態司法由個案裁判向綜合治理延伸。深化與河北大學、燕山大學、河北環境工程學院、河北地質大學等高校合作,加強生態法治研究、人才培養、實務交流,促進理論與實踐精準對接、審判與治理同頻共振。
生態興則文明興,法治強則生態安。承德法院將始終牢記“兩區”使命,弘揚塞罕壩精神,以《生態環境法典》施行為強大動力,把做實功、見實效貫穿審判執行全過程,持續擦亮“冀承山水”環境資源審判品牌,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高水平生態保護,以高水平生態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為建設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美麗承德、美麗河北、美麗中國貢獻更大司法力量!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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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6年第10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92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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