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前兩天一件令人十分憤怒的事情,山西運城17歲的男孩小雷,被一名高三的學生堵在家門口毆打,受傷。
本來報警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沒想到現實卻是,報警后,對方直接找了個社會青年,冒充警察再次將小雷騙出門,第二次不僅打得更狠,還在一旁錄制視頻,逼小雷下跪以及“喊爸爸”。
報警后反被打得更慘,侮辱得更狠,這本身就是一種震懾不足的警示了。然而事情到最后,收尾的方式竟然僅僅只是:對兩個肇事者“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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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次的心理創傷還沒好,還在治療,又一次被同一個人打成胸部損傷、閉合型顱腦損傷輕型、左眼結膜出血、鼻中隔偏曲、鼻骨折。
兩次毆打造成的后果已經遠遠超出了普通糾紛的范疇,而冒充警察實施欺騙、再次組織毆打,更讓整件事帶上了惡劣的社會危害性。
可最終結果,卻依然只是行政處罰。
這個結果無疑解釋了前一個問題:為什么報警了對方不僅不怕,甚至還去冒充警察?因為這名高三的學生很清楚,即便自己會被處罰,也不會罰得多重。而且像這種惡性少年,在他們那個小團體里,說不定還會以“進去過”為榮。
昨見惡犬翻墻入,今聞群狼破院來。
那下一次呢?他們會做出什么更狠的事情來,若那時出現不可挽回的局面,又要怎么辦?
網上爭議極其之大,也都是在質疑這種處罰,有沒有力度,有沒有意義。
其實,校園霸凌、校園暴力已經不是某一個地方單獨的問題了。6月份netflix上線了一部受眾極多的韓劇《鐵拳教育》,講得就是韓國人也同樣面臨校園暴力泛濫的問題,然后他們成立了特殊機構教權保護局,用新的“手段”來處理校園暴力問題。
全世界都在慢慢意識到這種新變化,在采取應對之策。不與時俱變,還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事,那么接下來倒霉的、受害的,很有可能就是下一批老實的孩子、普通家庭的孩子。
與此同時,這對家長們,也是一種變相的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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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來前幾年某地一個家長,拿把刀跑到學校里,把經常欺負女兒的一名學生給砍死了,后來他自己也被判了死刑。
小火無人頻添薪,待成烈焰怨風狂。
那起事件中,女孩的父親曾多次聯系對方家長,但對方始終以工作忙為由,拒絕協調。
那么這種情況下,普通人該怎么辦?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小孩不斷被欺負?
堤潰蟻穴,氣泄針芒。這樣的悲劇中,“不作為”或許是最大的原因。
所以我覺得,保護未成年的方法,不該是一味的寬恕。寬恕過了頭,也叫縱容。縱容成了習慣,社會就會教他們做人。而那時,無疑就是一場場悲劇的誕生。
不過有時候也確實挺看不懂的,該嚴的時候不嚴,可以不那么嚴的時候,又特別嚴。
6月13日光明網發了篇新聞,兩男子深夜偷偷下水撈螺獅,直接刑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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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大家來說也是個警示吧,每個地方的禁漁期都不同,就算是螺獅這種非珍惜物種的東西,你在禁漁期捕撈,以及捕撈超過一定數量,也會直接被定義為犯罪行為。
刑拘已經相當嚴重,并且按照這兩個人捕撈螺獅的數量,恐怕接下來還得罰個大幾千,判個小半年,終身留案底。
當然,我并不是說違法捕撈不該處罰,法律本就應該有牙齒。只是很多人看到這兩件事放在一起時,難免會生出一個疑問:
為什么有人兩次組織毆打、冒充警察、逼人下跪,最后只是行政處罰;
而有人深夜下河撈幾袋螺螄,卻要面對刑事追責?
法律,也要讓人知道善惡有別、輕重有序啊。否則的話,老百姓越來越不看懂其中的區別,只知道雷總劈在高樹上,雨總落在矮檐邊。只知道風過青松聲勢浩大,落到枯草卻偏偏連根拔起……這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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