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來,OpenClaw廣泛應用,在展現出智能體強大自主任務執行能力的同時,也暴露出智能體在指令誘導下可發起網絡攻擊等風險隱患,引發全球對智能體發展與安全的高度關切。近期,國家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智能體規范應用與創新發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智能體治理架構、應用場景和產業生態作出系統部署。《實施意見》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在智能體規模化應用的關鍵窗口期,率先構建起覆蓋智能體全生命周期的發展和治理框架,推動智能體技術紅利在可問責、可解釋、可糾偏的有序軌道上釋放,為產業發展劃定了“安全底線”與“創新空間”的雙重邊界。
一、夯實發展基礎與完善安全保障的制度安排
錨定治理對象的技術邊界。《實施意見》將智能體定義為“具備自主感知、記憶、決策、交互與執行能力的智能系統”,五個能力關鍵詞精確對應當前智能體的核心技術要素。以“智能系統”而非“軟件”或“模型”來定性,為未來將具身智能機器人、自動駕駛系統等“軟硬一體”形態納入同一治理框架預留接口,為后續標準制定、合規評估、行業監管提供統一的概念錨點。
從基礎技術、工具鏈、標準協議、智能互聯網四個層面夯實發展基礎。基礎技術層面,提升通用基礎模型性能,發展細分領域專用模型,加強任務理解、規劃、工具使用、群體協同等關鍵技術攻關;工具鏈層面,完善感知、記憶、決策、交互、執行等關鍵組件,同步發展安全與治理工具;標準協議層面,建立智能體標準體系,加快推廣智能體互聯協議(AIP)等關鍵標準,支持醫療、交通、公共安全等領域制定強制性標準;智能互聯網層面,研究建立智能互聯網體系架構,探索建立智能體注冊平臺,研究身份標識、可信互聯、合規支付等基礎技術,為智能體之間自主發現、互認、協作預設制度底座。
構建為創新發展保駕護航的安全治理架構。安全防護上,《實施意見》形成了外約束、內嵌入、供應鏈、軟法四層防護體系:外部通過規則內嵌、行為圍欄等技術限定智能體行為空間,并探索利用區塊鏈建立行為可驗證、可追溯機制;內部加強數據安全、攻擊檢測、權限管理、行為控制等能力建設,防范數據投毒、隱私泄露、運行失控等風險;制定供應鏈全周期安全規范,加強模型接入、接口調用、擴展工具使用等環節管理;建立行業自律規則和信用評價機制,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彌補硬性監管的覆蓋空白。準入管理上,《實施意見》以分類分級的方式,區分敏感領域及重點行業、低風險領域,以“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雙軌并行的方式,在釋放創新空間的同時,守住安全底線。權限分配上,《實施意見》區分“僅限用戶本人決策”“需由用戶授權決策”“智能體自主決策”三種模式,明確用戶對智能體自主決策享有知情權和最終決策權。
二、應用場景布局與創新生態的戰略考量
應用牽引舉措覆蓋科學研究、產業發展、提振消費、民生福祉、社會治理等場景。《實施意見》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對應用場景進行梳理,科學研究居首,對應“科技自立自強”的戰略。產業發展緊隨,直接服務實體經濟轉型。提振消費呼應當前擴大內需的宏觀政策基調,民生福祉和社會治理依次展開,覆蓋公共服務升級全域。
從開源創新、產業協作、應用推廣、場景開放、全球生態五個維度推進創新生態建設。開源創新層面,引導開源社區加強智能體布局,推動智能體與開源芯片、開源操作系統、開源大模型兼容適配;產業協作層面,發揮生態聯盟、技術驗證實驗室等平臺作用,協同上下游開展共性技術研發、標準制定與評估認證;應用推廣層面,推動建立智能體軟件商店和供需信息發布平臺,采取公開招標、揭榜掛帥等方式吸引企業定制化開發產品,構建以標準協議為底座、以分發平臺為樞紐、以合規認證為門檻的產業生態;場景開放層面,在產業集聚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開展應用試點,促進行業數據共享開放,支撐重點場景智能體訓練部署;全球生態層面,依托國際平臺展示創新成果,引導企業做好海外合規建設。
三、統籌發展與安全,加快構建智能體治理體系
技術創新與規范治理的平衡體現在分類分級的制度設計中。《實施意見》采取的分類分級治理為不同成熟度、不同風險水平的智能體應用提供了差異化制度通道。一是低風險領域通過合規自測、信息報告、分發平臺管理、行業自律等機制降低企業合規成本,避免過度監管抑制創新活力。二是高風險領域通過備案、檢測、召回等措施確保關鍵領域智能體應用始終處于有效監管之下,體現“以開放促發展、以規范保安全”的治理邏輯。
政府監管、行業自律、企業合規、用戶監督的多層聯動架構形成有力保障。政府層面,網信部門聯合行業主管部門確定場景開放和制定強制性標準,把握方向和底線;行業層面,行業組織和主要企業聯合制定自律規則,建立信用評價機制,形成“軟約束”;企業層面,開發者、開發平臺、分發平臺、服務提供者建立公平合理的平臺規則與用戶協議,明確供需雙方權責。用戶層面,加強智能體應用風險宣傳教育,提升用戶安全意識,為智能體產業在規范有序軌道上加速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結語
智能體是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重要載體,是培育新質生產力、推動“人工智能+”行動落地的關鍵引擎。《實施意見》立足智能體規模化應用的現實需求,為產業創新厚植土壤、為風險防范筑牢屏障,為我國智能體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展望未來,隨著配套政策持續完善和產業實踐不斷深化,規范與創新將形成正向循環,智能體的技術紅利將在有序軌道上加速釋放,為經濟社會數智化轉型注入強勁動能。
作者:鐘新龍 賽迪研究院未來產業研究中心人工智能研究室主任
來源:“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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