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廉潔東莞”7月29日消息,東莞市應急管理局虎門分局原局長王苑玲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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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紀委監委對東莞市應急管理局虎門分局原局長王苑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苑玲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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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苑玲(資料圖)。
王苑玲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苑玲開除黨籍處分;由東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今年5月,“廉潔東莞”通報稱,東莞市應急管理局虎門分局局長王苑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東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莫曉東
來源:廉潔東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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