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評論員張雙雙
近日,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公開約談安徽省桐城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指出桐城市政府主導以農田質量改造提升為名違法開采砂石問題突出,面對面提出嚴肅批評,要求立行整改。
2022年12月,桐城市政府同意孔城鎮政府編制的《農田質量改造提升方案》,采取地上棄渣與地下砂石換填方式開采地下粗礫石,開采后平整土地并改良土壤。督察發現,從方案實施以來,農田質量改造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卻在一年內外運銷售砂石近40萬噸。孔城鎮是當地農業大鎮,如此大規模的開采銷售,對農田的破壞程度不言自明。近40萬噸砂石被運走,留下的不僅是滿目瘡痍的土地,更是對法律權威和政府公信力的嚴重侵蝕。
耕地保護是國之大者,18億畝耕地紅線是不可逾越的底線。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開采礦產必須依法取得許可,這是法律的剛性約束。桐城市以“農田改造”為名規避礦政監管,以“土壤改良”為幌子掩蓋商業開采,如此“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操作,實質上是在用政府公信力為違法行為背書,造成極其惡劣的示范效應。而當地監管部門對此視而不見、放任不管,這種失職瀆職更讓人難以接受。
事實上,桐城的案例并非孤例。近年來,在自然資源部集中公開通報的典型問題中,時常可見一些地方以設施農業、平整場地、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名義違法采礦,甚至一些企業持續多年違法采礦,嚴重破壞了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這些亂象的背后,暴露出部分地區在礦產資源開發中由于監管不嚴造成的無序、無度,以及地方保護主義作祟、政績觀扭曲等深層問題。當政府利用行政權力為違法行為披上合法外衣,不僅踐踏了法律的嚴肅性,更嚴重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是法律的執行者和守護者,更要作表率、帶好頭。對黨員干部來說,必須牢固樹立法治意識,用法治思維謀劃工作,用法治方式推動落實。與此同時,必須把政府行為置于有效的監督之下,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對于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紀檢監察、司法、信訪等各方面都要主動作為、形成合力。只有監督到位、問責到位,才能讓違法者付出代價,讓后來者不敢越雷池半步。
此次國家督察機構公開約談,是對桐城市的當頭棒喝,也是對所有地方政府的警示。被破壞的農田必須恢復,違法所得的砂石收益必須追繳,相關責任人員必須嚴肅追究,該立案的立案、該查處的查處、該問責的問責,絕不能一筆帶過。破除地方保護主義頑疾,才能真正守住耕地保護的紅線、礦產資源的底線。
(來源: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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