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間
學生外出頻次大幅增加
涉及未成年人
道路交通安全風險持續攀升
近日銀川市西夏區一路口發生一起
三名學生騎乘電動摩托車
的交通事故
摩電車專項整治
2026年6月28日,馬某(14歲初二學生)駕駛電動摩托車搭載同學虎某、赫某沿著銀川市文昌南街東側非機動車道由北向南逆行至開元西路交叉路口時,與行駛至該路口右轉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馬某和虎某不同程度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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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實,馬某駕駛的電動摩托車未在公安交管部門登記上牌,事故發生時違規搭載兩名同學逆向行駛,且三人均未佩戴安全頭盔,所幸兩名受傷學生經及時救治,目前已出院在家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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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起事故看似偶然
實則暴露出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
根據法律規定
未滿相應年齡不得騎車上路
然而現實中
不少家長對孩子獨自騎行外出
持放任默許態度
這種“心大”的做法
恰恰是把孩子置于危險之中
年齡未到,絕不碰車
未滿12周歲不能騎行自行車上路;未滿16周歲不能騎行電動自行車上路;未滿18周歲且未取得相應駕駛證不得駕駛摩托車上路。
騎車出行,守規慢行
符合騎行年齡的學生,騎行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無非機動車道的,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騎行時注意遵守交通法規,務必正確佩戴頭盔,守牢安全底線。牢記“不追逐、不競速、不載人”。
家長盡責,加強監管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也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暑假期間,家長要了解孩子的出行計劃和路線,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務必陪同低齡兒童外出。對于孩子的違規騎行行為,要堅決制止,不能因溺愛而放任不管。
交警再次提醒各位家長
監護人應履行好監護職責
對家中不符合
騎行年齡規定的未成年人
加強相關引導教育
禁止違法騎行
以免釀成禍端
素材來源銀川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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