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26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開局之年。回望百年歷程,人民司法事業自紅色沃土生根發芽,歷經歲月淬煉,走出了一條黨領導下獨具中國特色的法治道路。
為進一步賡續紅色血脈,追溯司法來路,本刊特邀請兩位人民司法事業的耕耘者,講述不同時代的法治故事,展現一代代法院干警以忠誠為筆、以公正為墨,書寫黨領導下司法為民的動人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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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古藺縣人民法院在太平人民法院設立的“古藺紅色審判傳承驛站”。圖為展館中展示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蘇維埃法典》(第二集)復印件 攝影 常翔宇
本文為《中國審判》雜志原創稿件
口述 | 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退休法官 王朝俊
整理 | 本刊記者 常翔宇
第一次接觸到家里珍藏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蘇維埃法典》(第二集)(以下簡稱《法典》)是在我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我的父親王政坤第一次從家中閣樓的箱子底下找出珍藏了近30年的一本小冊子,然后對我說:“這是紅軍四渡赤水時,有位住在咱家的紅軍高級干部臨走時送給我的東西。你現在讀書了,也認得字了,幫我看看究竟是什么寶貝?”從那一刻開始,這本《法典》便在我的心中種下了法治的種子,伴隨我走過了60余年的歲月。
01
一本為勞苦大眾做主的《法典》
我出生在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丹桂鎮一個叫桐子坡的地方。據我父親回憶,1935年3月,中央紅軍從貴州省遵義市第三次渡過赤水河,經停古藺縣丹桂鎮洗馬村時,一位紅軍高級將領與十多名紅軍戰士在我家住了兩天。臨別時,這位紅軍高級將領誠摯地將這本《法典》交給我父親,并告訴他這上面寫的是能為勞苦大眾做主的內容,要好好珍藏。
雖然我父親沒念過書,也看不懂這本冊子里的內容,但他對這份臨別贈禮視如珍寶,一直將它放在家里最隱秘的地方收藏。父親回憶說,當時最驚險的是,在紅軍戰士離開后沒多久,便有一群國民黨的士兵來到我家搜查。萬幸的是,他們并沒有發現我父親珍藏的這本《法典》。
談起當時冒著風險珍藏《法典》的緣由,我父親說,紅軍一系列的做法讓他相信,紅軍確實是為勞苦大眾做主的。那時候,紅軍長征入川進入古藺后,得知當地百姓長期受地主惡霸的剝削和壓迫,便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訴求,決定設立臨時法庭,公審地主惡霸。臨時法庭在審判地主惡霸時,前來旁聽的群眾人山人海,觀看后紛紛拍手稱快。
后來才知道,當時的古藺中央紅軍臨時法庭是目前已知的中央紅軍在長征途中設立的唯一臨時法庭。該法庭的設立是中央紅軍在長征時期的重要司法實踐,主要服務于革命根據地政權建設和戰時法治需求。而《法典》是臨時法庭開庭審理案件的重要依據。《法典》并非由中央紅軍制定,而是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后逐步編纂而成的。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江西瑞金舉行。大會討論通過《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這次會議上,還通過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1933年10月進行了修訂)。此后,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還陸續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并將先后頒布的130余部法律、法令匯編成《法典》。
我家珍藏的這本《法典》包括《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司法程序》《中華蘇維埃懲治反革命條例》等7部法律法規,涵蓋刑事、民事等多個領域,許多現在的法律規定都能在當時的法律中找到雛形。
02
從戰士到人民法官
在紅色《法典》影響下,1969年,我毅然選擇了入伍參軍,來到了與紅軍息息相關的四川省紅原縣。紅原縣由周恩來總理命名,意為紅軍長征走過的大草原。
在部隊時,我一直愛好讀書,《法典》就是我的案頭書。因我表現優異,1969年,我成為同批入伍中第一個入黨的人,并獲得“五好戰士”榮譽。1973年,我前往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軍分區舉辦的“馬列主義讀書班”,系統學習毛主席的《矛盾論》和《實踐論》。那時,除了日常訓練和執行任務外,學習是我一直堅持的事情。
1978年年初,我從部隊轉業。我當時對法律有一定了解,遂被安排至宜賓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那時,由于早年間瀘州專區被撤銷,所屬市縣劃歸宜賓專區管轄。當我進入宜賓中院時,宜賓專區已改稱宜賓地區,下轄2市16縣。我被分配到刑事審判庭工作。該庭主要負責全區一審無期徒刑以上案件、二審上訴案件及減刑案件。當時,我主要從事書面審理工作。那時,我一天最多處理二三十件減刑案件,刑事案件的辦理讓我逐漸明白審判工作的責任重大。
1983年,國務院批準成立瀘州市。此時,宜賓中院便分流近20名干警組建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我便在其中之列。在瀘州中院,我獲得了審判員的資格。當時,法院審判人員經常加班至深夜。之后,由于經濟審判庭的審判人員數量不足,我被調整至經濟庭,開始審理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會經常與當事人打交道,因此,找準工作方法十分重要。我印象最深的是一起民間借貸案件。案情并不復雜——20世紀90年代初期,張某為了修房向李某借了5000元,沒有借條也沒有證人。不久后,李某因病去世,李某妻子多次催款未果,便起訴張某。因證據不足,一審法院判決李某妻子敗訴。之后,李某妻子提起上訴。我翻看卷宗時發現,一審判決并無不妥,但在當時的農村,村民大多數不識字,更別談簽借條了。我想,如果簡單地一判了之,可能很難化解雙方的心結。于是,我決定前往張某家中了解情況。張某的孩子成績優異,獎狀掛了一屋子,而張某決定修房的原因是聽信家中風水不好。彼時,張某的孩子正在準備高考,我便從這一點入手,與張某交流起來:“張大哥,你看你娃這一墻的獎狀,其實是你的福氣。你是個講良心的人,你娃今年一定能金榜題名,給你們家祖上爭光!”張某沉思良久后開口道:“做人得憑良心!這錢我確實借了!”當我把錢交到李某妻子的手里時,李某妻子用顫抖的聲音反復說:“好人吶,你是好法官!”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逐漸感覺到自身的知識難以滿足群眾不斷增長的法治需求。1985年,適逢最高人民法院自辦全國法院干部業余法律大學,我便報考該校并成功結業。此后,我先后前往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進修學習。我想,只有這樣才能適應時代的不斷發展。2001年,我決定提前退休,但我與法律工作的故事并未就此中斷。退休之初,我被原瀘州市政府計劃經濟委員會聘請為顧問,幫助他們處理企業改制等方面的法律事宜。此后,瀘州仲裁委員會還聘請我為仲裁員。
一路走來,崗位幾經變換,多年的法治深耕讓我明白,紅色《法典》中蘊含的精神早已在我的心中盛開出“公平正義”的花朵,成為我窮盡半生都放不下的追求。
03
讓紅色司法精神代代相傳
《法典》逐漸被廣泛了解源于一次我退休后的參觀活動。2012年,瀘州中院組織退休干部前往古藺縣太坪渡紅軍四渡赤水紀念館參觀學習。其間,我與同事伍班棟在參觀展品過程中交流道:“我家藏有一件很有價值的文物。”
參觀結束后,在同事的追問下,我將藏于老家的《法典》帶回瀘州。在同事的大力推薦下,2016年,在紀念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之際,我被邀請到中央電視臺《我有傳家寶》欄目,講述了這段傳奇故事。在節目中,河南大學教授王立群、國防科技大學教授劉波及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王育成在交流討論時,結合當時其他的史料,探討《法典》可能是董必武先生留在我家中的。自此,該《法典》的故事被廣為流傳。
如今,不僅我的兒子和侄兒受此影響,從事法律相關的工作,紅軍播撒的法治火種也在更多人的心中點燃法治信仰。2021年,《法典》入選四川省紅色法治文化遺存目錄(第一批)。瀘州市圖書館也完成了對《法典》的數字化保護與展陳。與此同時,瀘州中院打造“瀘法麒麟·典亮紅星”黨建品牌,汲取《法典》所蘊含的“堅持黨的領導、默默育人、求真務實、司法為民、啟蒙群眾”精神力量,以高質量黨建引領賦能新時代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近五年來,瀘州兩級法院獲省級以上集體及個人榮譽1241項,審判質效連續14年位居四川省第一方陣;審結瀘天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系列破產重整案,實現司法助力企業涅槃重生;辦理的王德彬等40人涉黑案件入選“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首創的“石榴籽”調解模式,相關工作經驗被寫入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典亮紅星”黨建品牌及相關黨課在四川法院黨建品牌推介暨黨課展示總評中均獲一等獎……一項項舉措,讓紅色法治精神永續傳承。
再次回望來時路,這本泛黃的《法典》是紅軍留下的一束法治星火。我相信,這束從長征途中燃起的法治之光必將代代相傳、生生不息,永遠照亮人間正道。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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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6年第12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94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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